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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清远市清远大道(凤翔中路至广清高速横荷出口段)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025-08-26 68

招标人: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业务类型: 工程总承包
公告类别: 拟建
归属地: 广东 清远市
预算:
招标截止日期:
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 道路长度3700米,宽100米,只对路面进行沥青翻新。2、详见施工许可证附件。 建设单位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工程名称清远市清远大道(凤翔中路至广清高速横荷出口段)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建设地址清城区清远大道建设规模道路长度3700米,宽100米,只对路面进行沥青翻新。合同价格3482.5万元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广东中誉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广东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曾水金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郑明亮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梁颖权 总监理工程师 何朝辉 合同工期2017-06-08 ~ 2017-07-02状态正常备注
企业资质:
人员资质:
业绩资格:
企业信用等级:
公告正文: 清远市清远大道(凤翔中路至广清高速横荷出口段)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电子证书编号:4418022018020501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证日期:2018-02-051、建设规模:道路长度3700米,宽100米,只对路面进行沥青翻新。2、详见施工许可证附件。建设单位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工程名称清远市清远大道(凤翔中路至广清高速横荷出口段)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建设地址清城区清远大道建设规模道路长度3700米,宽100米,只对路面进行沥青翻新。合同价格3482.5万元工程总承包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广东中誉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曾水金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郑明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梁颖权总监理工程师何朝辉合同工期2017-06-08~2017-07-02状态正常备注注意事项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清远市清远大道(凤翔中路至广清高速横荷出口段)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基本信息省级施工许可证编号清远市清远大道(凤翔中路至广清高速横荷出口段)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发证机关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证日期2018-02-05状态正常建设地址清城区清远大道建设性质改建结构体系其他合同价格3482.5万元施工面积370000合同开工日期2017-06-0800:00:00合同竣工日期2017-07-0200:00:00建设规模道路长度3700米,宽100米,只对路面进行沥青翻新。五方责任主体及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项目负责人曾水金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广东中誉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郑明亮施工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梁颖权监理单位广东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何朝辉相关(环节)文书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编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工程许可A20170477号中标通知书编号清公易建[T20170511004]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编号2017104合同编号4418021802010202-HC-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