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B17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施工,建筑设计,信息智能,工程总承包 内蒙古 68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6-09-16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施工,建筑设计,信息智能,工程总承包 归属地: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招标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公告类别: 招标
预算: 96300.26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2026-10-08
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及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
人员资质: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由施工主责单位提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资质的官网查询截屏及网站地址或原件扫描件)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1个(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官网查询截屏及网站地址或原件扫描件);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资格:(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官网查询截屏及网站地址或原件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设计主责单位提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官网查询截屏及网站地址或原件扫描件) 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资质的官网查询截屏及网站地址或原件扫描件)
业绩资格: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150万元及以上设计或工程总承包(设计部分合同金额)类似工程业绩证明(需证明该单位在总承包项目中负责设计工作),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设计主责单位提供;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接过一项含税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项目的机电工程EPC或机电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金额(机电工程施工部分合同金额),若为联合体,需由施工主责单位提供。
企业信用等级: (2)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4)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提供查询截图) (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最近三年内(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单位行贿犯罪查询截图)

公告正文

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B17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B17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IHCC20260500035),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招标内容:采购1家供应商完成呼和浩特数据中心B17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EPC总承包工作。1.2招标预算:96300.256881万元人民币(不含税),107877.28万元人民币(含税)。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4月30日前完成初验。实际开工以甲方开令为准。计划开工日期与计划竣工日期暂定如上,如因需求变化等原因导致计划工期变更,则以招标人实际通知的工期为准。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招标人及客户验收标准。1.5技术标准:符合招标人技术规范书要求。1.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1.7承包方式:EPC工程总承包。1.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1.9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路西。1.10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折扣报价最高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下表为系统自动生成,具体标段划分与采购数量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标包1省本部及省会基建设计项3600000标包1机电智能化施工(省本部及省会)项229202568.81标包1其他机房附属材料座7302000002、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投标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提供相关承诺或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投标人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经营状况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分别提供)5.投标人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分别提供):(1)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以上1)、2)项须提供承诺函并附以下网址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中的“行政处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行政处罚信息”、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违法失约信息。(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4)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提供查询截图)(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最近三年内(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单位行贿犯罪查询截图)注:投标人信誉要求的内容最终以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6.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须具备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及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2)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须具备资质:①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任意一方牵头均可。在联合体协议中除明确牵头人外,还应当分别载明设计主责单位与施工主责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除明确牵头人外,还应当分别载明设计主责单位与施工主责单位,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界面划分及相应的责任,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4)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联合体成员各方均满足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7)联合体各成员应诚实信用、密切协作,不得以内部职责分工或成员争议为由拒绝、拖延履行协作义务。凡为实现中标项目所需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函件、借据、承诺、担保,提供资料信息,派员到场、签字盖章,调配设备材料,办理手续,配合结算及对外沟通等),成员均应限期配合;牵头单位负责协调,成员应执行。成员间发生争议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先行负责落实;先行履行方有权向实际责任方全额追偿;因推诿致工期延误或招标人索赔的,过错方承担全部赔偿,且不影响联合体对外连带责任。7.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及施工有效资质(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官网查询截屏及网站地址或原件扫描件):(1)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之一(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及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①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要求换发新证的,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8.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员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1个(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官网查询截屏及网站地址或原件扫描件);(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资格:(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①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官网查询截屏及网站地址或原件扫描件)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官网查询截屏及网站地址或原件扫描件)③须提供自投标截止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均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④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机电工程施工业绩。注1:类似业绩指通信机房或数据中心类(包括通算、超算、智算等数据中心业绩),所涉及的项目建设内容中,至少包含电气专业(含电源专业)、暖通专业、消防专业其中两项;机房工艺装修专业、弱电智能化专业其中一项。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中须体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所担任职务,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2: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名称、甲乙双方名称、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签字盖章)、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注3: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至少一张发票并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所附截图必须包括相关查询网页地址栏,否则该发票无效。(3)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设计主责单位提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官网查询截屏及网站地址或原件扫描件)(4)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由施工主责单位提供):①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资质的官网查询截屏及网站地址或原件扫描件)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资质的官网查询截屏及网站地址或原件扫描件)③须提供自投标截止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均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由施工主责单位提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资质的官网查询截屏及网站地址或原件扫描件)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不得兼任。9.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150万元及以上设计或工程总承包(设计部分合同金额)类似工程业绩证明(需证明该单位在总承包项目中负责设计工作),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设计主责单位提供;(2)施工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接过一项含税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项目的机电工程EPC或机电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金额(机电工程施工部分合同金额),若为联合体,需由施工主责单位提供。注1:以上两项业绩类似工程是指通信机房或数据中心类(包括通算、超算、智算等数据中心业绩);所涉及的项目建设内容中,至少包含电气专业(含电源专业)、暖通专业、消防专业其中两项;机房工艺装修专业、弱电智能化专业其中一项;注2: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名称、甲乙双方名称、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签字盖章);注3:施工业绩:1)机电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名称、甲乙双方名称、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签字盖章);2)业绩金额:单项合同按照合同金额计算业绩,框架协议按照订单或结算证明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3)业绩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结算证明签订日期为准。4)框架协议:须附上订单或结算证明,须能体现与框架协议关联性,如:框架协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金额、订单生成或签订日期等信息,提供清晰有效的扫描件等证明材料。5)业绩主体: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分公司不可以使用总公司业绩,总公司可以使用分公司业绩,不同分公司业绩不可以互用。6)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如合同不只包含上述类似要求的产品,投标人须将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单独列出,并提供合同正文或订单或结算证明等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入业绩金额之中。注4:以上两项业绩均须提供至少一张发票并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所附截图必须包括相关查询网页地址栏,否则该发票无效。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4、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6日21时00分至2026年09月21日21时0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招标文件)。中国移动采购与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4.4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08日09时00分。5.3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准时参加。5.4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5.5.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的投标人;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6、电子招标投标规则6.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6.3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6.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6.5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6.6系统提供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标书编制-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移动采购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8、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10-53997507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京都信苑10层项目负责人:刘永飞、杜赫、杨伟、姜海洋联系电话:15830672168、18611910637邮箱:15830672168@139.com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行政监督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9、免责声明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移动采购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10、附加项无。招标人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2026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