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业务类型: |
生态环境 |
归属地: |
河南 郑州市 |
| 招标人: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告类别: |
竞谈 |
| 预算: |
42.00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202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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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 |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洞庭湖路(吴州路—启承北街)路侧 绿带建设、巢湖路和舜英路绿化整治、高铁站周边绿化建设等三个项目设计; |
| 招标范围: |
中海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 企业资质: |
资质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 |
| 人员资质: |
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 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
| 业绩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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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信用等级: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企业信用记录,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
公告正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洞庭湖路(吴州路—启承北街)路侧绿带建设、巢湖路和舜英路绿化整治、高铁站周边绿化建设等三个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洞庭湖路(吴州路—启承北街)路侧绿带建设、巢湖路和舜英路绿化整治、高铁站周边绿化建设等三个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ZHZB2026052)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一、招标条件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洞庭湖路(吴州路—启承北街)路侧绿带建设、巢湖路和舜英路绿化整治、高铁站周边绿化建设等三个项目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2.0000万元,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洞庭湖路(吴州路—启承北街)路侧绿带建设、巢湖路和舜英路绿化整治、高铁站周边绿化建设等三个项目设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洞庭湖路(吴州路—启承北街)路侧绿带建设、巢湖路和舜英路绿化整治、高铁站周边绿化建设等三个项目设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洞庭湖路(吴州路—启承北街)路侧绿带建设、巢湖路和舜英路绿化整治、高铁站周边绿化建设等三个项目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3.2人员要求:须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企业信用记录,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响应。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提供相关承诺)。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需按照郑港财〔2022〕11号、郑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3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航空港区人工智能大厦(新港大道与郐城路交叉口)18号楼B区9楼903室领取采购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郑州航空港区人工智能大厦(新港大道与郐城路交叉口)18号楼B区9楼903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区人工智能大厦(新港大道与郐城路交叉口)18号楼B区9楼903开标室七、其他一、磋商条件中海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洞庭湖路(吴州路—启承北街)路侧绿带建设、巢湖路和舜英路绿化整治、高铁站周边绿化建设等三个项目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洞庭湖路(吴州路—启承北街)路侧绿带建设、巢湖路和舜英路绿化整治、高铁站周边绿化建设等三个项目设计;2、项目编号:ZHZB2026052;3、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包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洞庭湖路(吴州路—启承北街)路侧绿带建设、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巢湖路和舜英路绿化整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高铁站周边绿化建设共3个单项工程。本项目各单项工程建设概况如下:(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洞庭湖路(吴州路—启承北街)路侧绿带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形整理、绿化种植、灌溉铺设等,总面积约9.2万平方米。(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巢湖路和舜英路绿化整治,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巢湖路充分利用现有乔木及场地铺装,通过梳理中下层乔灌木、优化节点,提升沿街形象,打造疏朗自然的绿带景观;舜英路交错迁移中分带行道树,增加微地形塑造,打造简洁通透的道路绿化形象,总面积约5.4万平方米。(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高铁站周边绿化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郑州航空港高铁站东、西广场绿化建设工作,总绿化面积约10万平方米。5、采购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设计阶段各类手续的申报和设计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设计变更、竣工验收、为其他专项设计提供配合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三、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3.2人员要求:须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企业信用记录,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响应。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提供相关承诺)。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需按照郑港财〔2022〕11号、郑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四、磋商文件的获取1、时间: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航空港区人工智能大厦(新港大道与郐城路交叉口)18号楼B区9楼903室领取采购文件。3、售价:人民币300元。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时间:2026年8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郑州航空港区人工智能大厦(新港大道与郐城路交叉口)18号楼B区9楼903开标室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七、联系方式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联系人:沈女士电话:0371-60870267招标代理机构:中海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人工智能大厦(新港大道与郐城路交叉口)18号楼B区9楼903室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19838167513邮箱:zhhngcz***.*****.***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翟鲁联系人:沈女士电话:0371-60870267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中海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航空港区人工智能大厦(新港大道与郐城路交叉口)18号楼B区9楼903室联系人:赵先生电话:19838167513电子邮件:zhhngcz***.*****.***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