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城大道(员村南街-科韵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花城大道(员村南街-科韵路)建设工程

施工,勘察,市政设计,工程总承包 广东 81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6-06-08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施工,勘察,市政设计,工程总承包 归属地: 广东 广州市
招标人: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公告类别: 招标
预算: 11.12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花城大道(员村南街-科韵路)建设工程及管线迁改(不含电力公线)等内容。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道路西起员村南街,东至科韵路,主线与金融城起步区在建花城大道相接。本项目为新建道路工程,道路总长约2.06千米,定位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标准宽度50米,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主线路基段采用双向六车道,主线隧道段双向四车道。
招标范围: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任务方提供)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 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
人员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满足施工负责人要求的,可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具有市政或路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业绩资格: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工程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00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包括施工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项目中的施工部分业绩)】。
企业信用等级:

公告正文

花城大道(员村南街-科韵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花城大道(员村南街-科韵路)建设工程 花城大道(员村南街-科韵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花城大道(员村南街-科韵路)建设工程花城大道(员村南街-科韵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投资项目代码2502-440106-04-01-218635投资项目名称花城大道(员村南街-科韵路)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名称花城大道(员村南街-科韵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花城大道(员村南街-科韵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性质正常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员村片区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投资:市级招标范围及规模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花城大道(员村南街-科韵路)建设工程及管线迁改(不含电力公线)等内容。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道路西起员村南街,东至科韵路,主线与金融城起步区在建花城大道相接。本项目为新建道路工程,道路总长约2.06千米,定位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标准宽度50米,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主线路基段采用双向六车道,主线隧道段双向四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及交通疏解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土建工程、基坑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管线综合、管线迁改等。本项目总投资为111180.63万元;其中工程费92227.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786.36万元(不含房屋土地补偿费,其中管线迁改费2668.01万元),预备费5167.27万元。招标内容招标内容: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要求(包括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工程管理要求等),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1)工程勘察:本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工作,勘察内容包括工程测量(断面测量)、工程勘察、管线探测,工程测量范围为本项目建设范围并往外适当延伸(具体宽度以设计方案需要为准,报送发包人审核批复后再实施),工程勘察、管线探测范围以后期经建设单位审定的方案为准(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2)工程设计:本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修改及完善、方案设计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由设计单位发起的设计变更造价文件;管线迁改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有关场地树木保护内容设计;树木保护专章编制;设计跟踪服务及其它相关图纸设计;施工现场配合;配合报批报建;协助甲方办理其它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3)工程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及交通疏解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土建工程、基坑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管线综合、管线迁改等。施工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临水临电、临时便道(含迁改项目的临时便道)、临时排水、周边建筑物保护等,负责和当地单位或居民协调,确保施工期间场地周边路通水通等)、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竣工图编制、包验收通过(含附属工程)、包照管、包移交、包保修、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竣工备案、包结算(含结算文件编制)、包保险等)。包控制投资、包报批报建等。(4)相关报批报建: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代为办理除项目立项批复和规划选址意见书以外的本项目交付使用前所必须履行的项目建设审查、审批、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夜间施工许可证、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等。凡工程中涉及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档案、质量安全、节能、交通等有关部门验收及检查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参与验收、落实整改工作。竣工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验收通过后,办理竣工备案等。工期(交货期)合同总工期:99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其中:1、勘察工期:以满足设计进度要求为准。2、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且勘察成果提交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专家技术评审通过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具体时间以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起计算(具体以审核工期为准)。3、施工工期:9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9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暂定工期,具体按招标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期推进,各段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通知为准,投标人需服从招标人的合理工期要求。)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7208.12352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3.1、3.2和3.3资质3.1工程勘察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任务方提供)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3.2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3.3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可作为设计方参与投标。香港企业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2)工程施工资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3)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4、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4.1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满足施工负责人要求的,可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4.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具有市政或路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担任本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应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确定)。4.3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②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4.4安全总监(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建筑施工安全)专业中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且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第二十一条建设规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应当配备安全总监,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一)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峰值超过500人的;(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价款大于4亿元的,或者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累计长度超过4千米。4.5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专职安全人员不少于6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注:需配备专职安全员数量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第二十六条和招标项目实际执行。6、投标人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工程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00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包括施工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项目中的施工部分业绩)】。注: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如为免招标项目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相应的免招标证明文件)、②合同文件(不含补充合同)、③竣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文件(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的,须另提供业主盖章的业绩证明或可证明业绩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的其他资料扫描件。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8、关于联合体投标:8.1允许联合体投标,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见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除项目负责人满足施工负责人要求的,可兼施工负责人外,其余人员不得重复兼任。8.39.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总监、技术负责人以主办方的为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满足施工负责人要求的,可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具有市政或路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工程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00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包括施工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项目中的施工部分业绩)】。注: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如为免招标项目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相应的免招标证明文件)、②合同文件(不含补充合同)、③竣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文件(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的,须另提供业主盖章的业绩证明或可证明业绩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的其他资料扫描件。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附件招标公告。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06-0900:00:00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6-2909:00:00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6-2909:00:00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6-06-2909:00:00开标地点第1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0号17楼招标人联系人吴工、李工联系电话020-38085259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自编B1栋12层招标代理联系人丁秋月、古爱媚、任韵怡联系电话020-38730932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020-38180280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详见本项目附件招标公告。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登录企业库登录企业库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