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华宁县传统村落(冲麦村)特色保护区试点村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施工,建筑设计,工程总承包 云南 76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6-06-04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施工,建筑设计,工程总承包 归属地: 云南 玉溪市
招标人: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告类别: 招标
预算: 410.00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2026-06-26
建设规模: 1.建筑风貌整治和保护传承; 2.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3.历史文化要素保护利用和抢救性保护;4.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数字化建设等。efa202a6-dce5-49ca-a7b2-1408c63ce573
招标范围: 云南润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以上(含二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人员资质: 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单位)。 (1)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师资格,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劳动合同。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劳动合同。
业绩资格:
企业信用等级: 3.5投标人当前应信誉良好。①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情况,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②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上内容投标单位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6农民工工资保障要求: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本项目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执行;②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进云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工资代发平台运用工作的通知》以及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通知》(便笺〔2021〕282号)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③投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良好,投标人需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承诺。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若投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取消其中标资格。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公告正文

2025年华宁县传统村落(冲麦村)特色保护区试点村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5年华宁县传统村落(冲麦村)特色保护区试点村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2025年华宁县传统村落(冲麦村)特色保护区试点村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招标概况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华宁县传统村落(冲麦村)特色保护区试点村建设项目(EPC)efa202a6-dce5-49ca-a7b2-1408c63ce573资金来源:国资100.0%自筹%贷款%外资%efa202a6-dce5-49ca-a7b2-1408c63ce573建设规模:1.建筑风貌整治和保护传承;2.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3.历史文化要素保护利用和抢救性保护;4.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数字化建设等。efa202a6-dce5-49ca-a7b2-1408c63ce573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是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06-0500: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7-5017898备注:无招标人与招标代理建设单位: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办人:杨云办公电话:14787898622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龚小亚经办人:郑清文办公电话:13398778799移动电话:13398778799详细公告内容标段编号:GC530400202600101001001标段名称:2025年华宁县传统村落(冲麦村)特色保护区试点村建设项目(EPC)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6-1023:5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6-2609:00开标地点:华宁县1开标室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标段合同估算价:410万元本次招标内容:完成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建安工程施工、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验收、移交、存档备案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为:2.5.1工程设计完成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优化、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配合竣工图服务及跟踪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全部工作。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弱电、道路、绿化、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工程等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应当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经审批的实施方案批复投资、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限额设计(投资控制在实施方案批复金额内),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认可后才可报审,除招标人原因外,设计成果不得变更调整,否则因调整方案导致项目使用功能不满足要求、工程进度不满足工期要求、质量达不到要求、投资额超过实施方案投资金额等,超投资的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积极与招标人进行沟通对接,具体工作时限、设计深度要求及质量达到相关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并配合招标人取得相关单位的审查合格意见,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配合完成相关技术专项评审及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等。2.5.2工程施工按最终批准实施并通过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质保)工作。2.5.3采购按最终批准实施并通过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质保)工作。2.5.4总承包管理①配合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工作;②配合做好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③配合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移交;④配合竣工资料城建归档;⑤配合完成工程备案;⑥其他应当由总承包方负责执行的未尽工作按合同约定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标准执行。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成员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资质要求:3.1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定凭证副本原件扫描件)。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1)设计: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1)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师资格,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劳动合同。(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劳动合同。注:设计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单位)。(4)人员配备要求:须满足《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业绩要求:无其他:3.4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或新成立企业),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3.5投标人当前应信誉良好。①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情况,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②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上内容投标单位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要求)3.6农民工工资保障要求: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本项目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执行;②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进云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工资代发平台运用工作的通知》以及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通知》(便笺〔2021〕282号)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③投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良好,投标人需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承诺。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若投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取消其中标资格。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是否缴纳保证金:是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金额:4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06-2609:00附件信息附件: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招标公告.pdf2026-06-0414:4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