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2026年平原五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 河北 79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6-06-03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施工 归属地: 河北 保定市
招标人: 涞水县农业农村局 公告类别: 招标
预算: 2897.88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2026-07-02
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724.47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恢复重建混凝土路面34600㎡,恢复重建沥青混凝土路面32500㎡,建设地点:涞水县涞水镇、王村镇、义安镇、明义镇、胡家庄乡。(其中一标段建设地点为涞水镇魏村、涞水镇南王庄村、涞水镇北涧头村、涞水镇南涧头村、涞水镇北郭下村、涞水镇南关村;二标段建设地点为胡家庄乡姜各庄村、胡家庄乡富位村、胡家庄乡南辛庄村、明义镇丁家洼村、明义镇杨家庄村;三标段建设地点为明义镇台头村、王村镇戴家庄村、王村镇东王庄村、王村镇祖各庄村;四标段建设地点为义安镇西义安村、义安镇东义合庄村、义安镇南义安村、义安镇南高洛村、义安镇北义安村、义安镇辛街村)。
招标范围: 河北隶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 具备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人员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月的社保参保证明)。
业绩资格:
企业信用等级: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公告正文

涞水县2026年平原五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涞水县2026年平原五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涞水县2026年平原五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涞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涞发改招标核[2026]0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水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724.47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恢复重建混凝土路面34600㎡,恢复重建沥青混凝土路面32500㎡,建设地点:涞水县涞水镇、王村镇、义安镇、明义镇、胡家庄乡。(其中一标段建设地点为涞水镇魏村、涞水镇南王庄村、涞水镇北涧头村、涞水镇南涧头村、涞水镇北郭下村、涞水镇南关村;二标段建设地点为胡家庄乡姜各庄村、胡家庄乡富位村、胡家庄乡南辛庄村、明义镇丁家洼村、明义镇杨家庄村;三标段建设地点为明义镇台头村、王村镇戴家庄村、王村镇东王庄村、王村镇祖各庄村;四标段建设地点为义安镇西义安村、义安镇东义合庄村、义安镇南义安村、义安镇南高洛村、义安镇北义安村、义安镇辛街村)。??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范围全部内容。2.3计划工期:6个月。2.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5其他:本项目为四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2026年01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1.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月的社保参保证明)。3.1.6本次招标四个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0400:00至2026-06-10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7-0208:4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上发布。7.其他公示内容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3)此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即采用: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受理单位:涞水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左争;电话:0312-4517033。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涞水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312-4517033电子邮箱:laishuifupi***.*****.***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013.联系方式招标人:涞水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隶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涞水县冲之大街地址:保定市云杉路131号邮编:074100邮编:071000联系人:左争项目负责人:商继亮电话:0312-4517033项目负责人电话:0312-5905207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