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控制保护区监测招标公告

勘察 浙江 100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6-04-21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勘察 归属地: 浙江 宁波市
招标人: 宁波市市域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告类别: 招标
预算: 招标截止日期: 2026-05-13
建设规模: 工程规模: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以下简称:象山线)起于鄞州区小洋江站,经云龙、横溪、塘溪、咸祥后于甬莞高速象山港大桥东侧50米并行跨海,进入象山境内后经贤庠、大徐、象山城区,终至大目湾站。线路全长约 61.45 km,其中高架线长31.35km(含跨海段6.2km);路基段长度0.91km;隧道段28.32km,其中山岭隧道22.42km、地下隧道5.9km;U型槽过渡段0.87km;共设10座车站,平均站间距6.83km,其中地下站2座,高架站8座;线路北端设云龙车辆基地1座、南端设南部新城停车场1座;全线设置云龙牵引变电所和南部新城牵引变电所。
招标范围: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含工程测量)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人员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岩土工程或测量(测绘)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业绩资格:
企业信用等级:

公告正文

2026年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控制保护区监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6年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控制保护区监测,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市域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市域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6年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控制保护区监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2.2工程规模: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以下简称:象山线)起于鄞州区小洋江站,经云龙、横溪、塘溪、咸祥后于甬莞高速象山港大桥东侧50米并行跨海,进入象山境内后经贤庠、大徐、象山城区,终至大目湾站。线路全长约61.45km,其中高架线长31.35km(含跨海段6.2km);路基段长度0.91km;隧道段28.32km,其中山岭隧道22.42km、地下隧道5.9km;U型槽过渡段0.87km;共设10座车站,平均站间距6.83km,其中地下站2座,高架站8座;线路北端设云龙车辆基地1座、南端设南部新城停车场1座;全线设置云龙牵引变电所和南部新城牵引变电所。2.3招标范围:I标段: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小洋江站至跨海大桥南岸引桥S01号墩(不含),含云龙车辆段】、共建工程及在建未移交的代建工程的市域铁路控制保护区的监测服务工作。II标段: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跨海大桥南岸引桥S01号墩(含)至大目湾站,含南部新城停车场】、共建工程及在建未移交的代建工程的市域铁路控制保护区的监测服务工作。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实际以招标人一项目一任务委托单为准。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项目委托时间),具体结束时间以开始运营时间为准。中标单位提供的监测服务,至服务期限内已委托项目所有工作完成为止。如遇招标人监测监护管理模式调整,招标人有权提前结束本项目服务期。2.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用户需求书》等规定。2.6标段划分:2个。各投标人均可就以上2个标段任意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选择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技术及资信标书、商务标书应分别按标段编制,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人员可为同一组。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由上述两个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含工程测量)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由上述两个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岩土工程或测量(测绘)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须根据自身的联合体协议分工满足3.1.1款以及3.4款的规定。3.3.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3.3.3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3.3.4除非特别说明,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3.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4月22日09时00分至2026年5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I标段:2万元整;II标段:2万元整。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5.3交纳要求:(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15时整。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1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6.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6.3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6.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响应文件。7.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站(***.*****.***/)上发布。8.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9.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市域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联系人:柯宁电话:0574-83888483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联系人:殷崇珊、徐新宇、郑纪耀电话:13175188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