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村镇建设管理站镇巴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市政设计,生态环境 陕西 63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6-04-01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市政设计,生态环境 归属地: 陕西 汉中市
招标人: 镇巴县村镇建设管理站 公告类别: 竞谈
预算: 90.00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2026-04-13
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 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
人员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资格:
企业信用等级: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须提供>。(材料应清晰可辨并进行电子签章)

公告正文

镇巴县村镇建设管理站镇巴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镇巴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CZB2026-GC004项目名称:镇巴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00,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在签订合同20个日历日内提交项目设计成果并通过技术评审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镇巴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镇巴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并进行电子签章)(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应清晰可辨并进行电子签章)(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材料应清晰可辨并进行电子签章)(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并进行电子签章)(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须提供>。(材料应清晰可辨并进行电子签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材料应清晰可辨并进行电子签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3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6年04月13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8)《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4)《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巴县村镇建设管理站地址:镇巴县河滨西路联系方式:189916138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郑区大河坎镇臻华府东门21—118号商铺联系方式:0916-53778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侯喜萍电话:0916-5377888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