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交通运输局大荔县2026年农村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勘察,咨询,公路设计 陕西 78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5-11-02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勘察,咨询,公路设计 归属地: 陕西 渭南市
招标人: 大荔县交通运输局 公告类别: 招标
预算: 863.56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2025-11-25
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 陕西翰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
人员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业绩资格:
企业信用等级: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公告正文

大荔县交通运输局大荔县2026年农村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大荔县2026年农村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Y-ZB-039-2025项目名称:大荔县2026年农村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4,317,8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合同包2(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账户证明);(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或承诺;(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信息真实合法有效,附有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且人证相符(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会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供应商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10)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合同包2(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账户证明);(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或承诺;(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信息真实合法有效,附有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且人证相符(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会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供应商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包含公路专业)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名录可查且包含公路专业。(10)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1月25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七)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荔县交通运输局地址:大荔县花城路28号联系方式:133253327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翰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荔县西城街道办西二环北段551号联系方式:1309397793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沙沙电话:13093977939陕西翰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02日采购清单(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