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
咨询 |
归属地: |
山东 淄博市 |
招标人: |
山东伊泰博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别: |
拟建 |
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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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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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建设反应罐、中和池、钙液池、压滤机、蒸发浓缩设施、流化床干燥机等设备,年产高端氯化钙3.75万吨(液体)、固体氯化钙1.5万吨(其中片状二水氯化钙0.75万吨、球状水氯化钙0.75万吨)。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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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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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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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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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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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2025年9月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5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通讯地址: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张店区西四路119号)联系电话:0533-2306886,2306856电子邮箱:zbshbjxzxk***.*****.***。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备注1山东伊泰博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25万吨/年流体润滑新材料项目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园区山东伊泰博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75468万元,环保投资2600万,占比约3.4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20万吨/年费托蜡加氢生产装置、5万吨/年食品级白油加氢生产装置和食品级白油包装车间,配套氢气输送管线、地面火炬、罐区、变电所、空压站、循环水站、制冷站、消防水泵站、中心控制室、机柜间、汽车装卸区、污水池等设施,研发中心等建筑物,危废库等仓库,新增反应器、塔类、换热器、压缩机等设备约100台(套)左右。项目主要原料为费托蜡、氢气、工业白油68#和工业白油100#,原料全部来自于外购。项目建成后,年产石脑油约1.6万吨/年、专用型烷烃清洗剂I型约3.3万吨/年、基础油3cst约6.7万吨/年、基础油4cst约4.4万吨/年、基础油6cst约1.3万吨/年、食品级白油10#约3万吨/年、食品级白油68#约1万吨/年、食品级白油100#约1万吨/年,产品全部外卖。(一)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汽提塔顶分离水、常压塔顶分离水、减压塔顶分离水、汽提塔顶分离水、脱水塔顶分离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项目含油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经厂区含油污水池隔油处理后进入金山污水场深度处理,出水水质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以及金山污水处理场进水水质标准水质要求(COD500mg/L、氨氮15mg/L)。(二)拟建项目正常工况下有组织排放源主要为加热炉燃烧烟气。加热炉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装卸车废气、储罐废气、调和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加热炉燃烧烟气由1根40m高排气筒P1排放,装卸车废气、储罐废气经收集后经一套油气回收装置+加热炉焚烧处理由1根40m高排气筒P1排放,调和废气作为配风进入加热炉焚烧处理后由1根40m高排气筒P1排放。加热炉停用期间,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RTO炉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次生污染物,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装卸车废气、储罐废气、调和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装卸车废气、储罐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RTO炉焚烧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调和废气经收集后经RTO炉焚烧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拟建项目加热炉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RTO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排放标准要求。企业应做好无组织废气治理,确保VOCs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限值。(三)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运营期拟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催化剂和废保护剂、废机油、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隔油池废油。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污水站、事故水池、地下管道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八)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2山东鸿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氯化钙及3.75万吨高端氯化钙项目淄博张店东部化工区冯北路南首5号,原淄博通乾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及南部区域山东鸿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504-370302-89-01-197697。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反应罐、中和池、钙液池、压滤机、蒸发浓缩设施、流化床干燥机等设备,年产高端氯化钙3.75万吨(液体)、固体氯化钙1.5万吨(其中片状二水氯化钙0.75万吨、球状无水氯化钙0.75万吨)。(一)拟建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反应废气和盐酸储罐废气喷淋废水回用于盐酸调配,用于生产;干燥废气水喷淋排水、水环式真空泵排水回用于生石灰的消化;产品干燥过程中产生的蒸发浓缩冷凝水杂质主要为氯化钙,回用于废气喷淋、地面冲洗、循环冷却系统补充用水、水环真空泵用水;间接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充用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回用于生石灰的消化和纤维素的调配;化验室仪器刷洗废水收集后回用于生石灰的消化;地面冲洗废水收集后经沉淀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充用水;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二)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石灰石上料时产生的废气、反应工序产生的废气、干燥车间产生的结片、干燥、料仓/包装废气和盐酸储罐呼吸排气。项目石灰石上料系统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P1排气筒排放;反应工序产生的HCl、颗粒物经过二级碱(氢氧化钙)喷淋塔+一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P2的排气筒排放;无水氯化钙产品干燥、料仓/包装废气经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P3的排气筒排放;二水氯化钙产品结片、干燥、料仓/包装废气经旋风除尘器+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P4的排气筒排放;盐酸储罐呼吸排气经过一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P5的排气筒排放。拟建项目有组织排放HCl、颗粒物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标准限值要求;SO2及NOX排放浓度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重点控制区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石灰石上料系统未被收集的粉尘和生产车间产生的氯化氢逸散废气,石灰石料斗上方处设集气罩将上料废气收集至袋式除尘处理,盐酸通过密闭管道输送,反应釜废气密闭收集至废气处理设施处理,盐酸储罐呼吸排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至水喷淋塔处理。落实以上无组织控制措施后,厂界氯化氢浓度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压滤机滤出的滤渣、废矿物油、废油漆桶、袋式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其中废矿物油、废油漆桶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合规处置;压滤机滤出的滤渣为一般固废,外售建材企业做铺路砖;袋式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为一般固废,外运合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其中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车间内建设、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车间、储罐区、废水收集池、事故水池、地下管道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情况,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八)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