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
规划,咨询 |
归属地: |
新疆 喀什地区 |
招标人: |
喀什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促进局 |
公告类别: |
竞谈 |
预算: |
150.00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202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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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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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新疆文嘉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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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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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资格: |
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5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264、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及明细;285、 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296、 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30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9、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33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3413、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36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371、磋商函382、分项报价明细表393、服务说明一览表404、商务条款偏离表415-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42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55-3.《监狱企业声明函》466、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477、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文件或证明材料487.1487.2497.3507.4 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
企业信用等级: |
8、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search/cr/)中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3一 总 则3二 磋商文件5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6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8五 开标及评标9六、确定成交12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202:履约担保函格式21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23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231、开标报价一览表242、投标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5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264、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及明细;285、 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296、 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30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9、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33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3413、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36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371、磋商函382、分项报价明细表393、服务说明一览表404、商务条款偏离表415-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42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55-3.《监狱企业声明函》466、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477、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文件或证明材料487.1487.2497.3507.4 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51第二册53第3章 招标公告54第4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7第 5 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61一、项目背景61二、项目目标61三、评估内容61四、评估报告要求63五、服务商资质要求64六、服务要求
19.2.1 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公告正文
[政采云]喀什经济开发区新一轮发展规划中期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喀什经济开发区新一轮发展规划中期评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KSJJKFQZFCG(CS)2025-22项目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新一轮发展规划中期评估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500000最高限价(元):15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新一轮发展规划中期评估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1500000单位:次简要规格描述: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开发区“十四五”期间规划完成情况、规划指标、规划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并对新一轮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规划指标完成情况及“十五五”期间经济指标预测、存在的问题分析、下一步措施及建议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形成分析内容详实、相关建议可行的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文本,为开发区未来五年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助力政策优化,推动产业升级。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国家发改委获批为准),并提交最终的中期评估报告。(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7月19日至2025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7月29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促进局地址:欧亚大道与创业三路交汇处喀什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联系方式:1809957684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文嘉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喀什市团结路168号辰丰楼1楼联系方式:1779955000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世林电话:17799550005附件信息:喀什经济开发区新一轮发展规划中期评估项目.docx268.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