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
施工 |
归属地: |
福建 泉州市 |
招标人: |
南安市住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别: |
招标 |
预算: |
3323.08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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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本工程造价为33230825元。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即第一标段:南安市2025年度市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一标段)(简称:一标段,下同)工程造价为18015612元;第二标段:南安市2025年度市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二标段)(简称:二标段,下同)工程造价为15215213元; |
招标范围: |
泉州市鑫航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
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
人员资质: |
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业绩资格: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企业信用等级: |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闽建办筑[2015]13号) 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办理入闽登记手续;(3)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细则》的通知(闽建[2025]3号),删除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4条款中“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公告正文
南安市2025年度市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安市2025年度市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2025]5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住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南安市住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市鑫航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城街道、美林街道;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造价为33230825元。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即第一标段:南安市2025年度市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一标段)(简称:一标段,下同)工程造价为18015612元;第二标段:南安市2025年度市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二标段)(简称:二标段,下同)工程造价为15215213元;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①南安市2025年度市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一标段),本项目对柳城街道木器厂套房;宝新苑套房;中行套房;金华信用社套房;地税住宅小区;公路局套房;人行套房;普莲安置小区;新晖花苑;新园住宅小区;半山帝景小区;华益大厦;滨江小区1-6幢;邮电新村;工艺楼小区;福利大厦;机修厂小区;一建公司小区;农行小区;东区大厦小区;御景苑小区;恒新花苑;联丰小区;盐政住宅小区等住宅小区的大门围墙、路面通道、给排水排污、公共照明、安防监控、停车场所、消防设备、环境绿化、便民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工程造价为18015612元。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②南安市2025年度市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二标段),本项目对市区溪美街道长安街东1-3幢;长安街东A、东B;长安街西1幢;长安街西2-4幢;长安街西5-10幢;长安街西11、西12幢;长安街东4-6幢;长安街东7-13幢;建宏花苑1幢、2幢;建宏花苑3-7幢;长安街安东华苑;长安街龙安华苑;南安市教师住宅小区(二期);实验中学拆迁安置房;新华花苑一期;新华花苑二期;新华南路拆迁安置楼2幢;新华南路拆迁安置楼1幢;美林街道家装商城;江滨新世纪;西宅安置小区等住宅小区的大门围墙、路面通道、给排水排污、公共照明、安防监控、停车场所、消防设备、环境绿化、便民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工程造价为15215213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一标段工程造价为18015612元,二标段工程造价为15215213元;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一标段工程造价为18015612元,二标段工程造价为15215213元;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3230825元;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第一标段为150个日历天;第二标段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两个标段;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18015612元;第二标段:15215213元;2.7.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办理入闽登记手续;(3)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细则》的通知(闽建[2025]3号),删除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4条款中“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1日08时00分至2025年08月01日08时3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7月31日17时00分前到账。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360000元,第2标段300000元(根据投标人所投标段提交,每个标段需分别提交)。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现金形式提交(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泉建筑〔2020〕68号)的文件要求、《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投标电子保函管理规定》的通知》(泉发改规〔2023〕5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泉建筑〔2022〕24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投标电子保函有关事项的通知》(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以下五个账号任选其一):①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90707110100100002279070001,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②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5959015443103010000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③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3505016563070000059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④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355410104000681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新华支行;⑤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431284812660,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注: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若投标保证金凭证上确需备注的,可备注“投标保证金”),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8月01日08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8.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南安市住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南安市,邮编:362300电子邮箱:/电话:15960705457,传真:/联系人:尤工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鑫航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会展B区4栋1105号,邮编:362300电子邮箱:1003925280@qq.com电话:13559376681,传真:0595-26557565联系人:小尤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联系电话:0595-22135508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41号联系电话:0595-86390739、0595-8639079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联系电话:0595-86368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