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湖蓝湾花园(一期)地下室分区四-1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规划 广东 71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5-07-10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规划 归属地: 广东 清远市
招标人: 公告类别: 拟建
预算: 招标截止日期:
建设规模: 项目概况: 本次修改拟将天湖蓝湾花园(一期)地下室分区四拆分为天湖蓝湾花园(一期)地下室分区四-1,天湖蓝湾花园(一期)地下室分区四-2.建筑面积,车位数等数据均不涉及变化,详见附图。
招标范围: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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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天湖蓝湾花园(一期)地下室分区四-1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天湖蓝湾花园(一期)地下室分区四-1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我局收到清远市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天湖蓝湾花园(一期)地下室分区四-1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田龙社区居委会辖区内二、公示时间:2025-07-10--2025-07-19,共10天三、公示方式和地点:11、项目建设用地现场、清远市自然资源局***.*****.***/channel/qyszrzyj/、清远日报、其他四、意见及反馈: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五、联系部门及电话清远市清城区6号区广清大道113号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邮编511515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咨询电话:3665622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2025-07-10项目概况:本次修改拟将天湖蓝湾花园(一期)地下室分区四拆分为天湖蓝湾花园(一期)地下室分区四-1,天湖蓝湾花园(一期)地下室分区四-2.建筑面积,车位数等数据均不涉及变化,详见附图。附图:详情请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