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
规划 |
归属地: |
广东 惠州市 |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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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别: |
拟建 |
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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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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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对麻榨镇河东、寨下、大陂及周边村庄农房及庭院进行功能性改造约240栋,公路沿线及房前屋后清拆整治约32000平方米,基础设施提升及停车场约3000平方米,路灯约100盏,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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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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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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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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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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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麻榨镇河东、寨下、大陂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龙发改投审〔2025〕57号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麻榨镇河东、寨下、大陂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门县麻榨镇人民政府:报来《关于请求审批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麻榨镇河东、寨下、大陂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龙门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龙办会函〔2025〕29号),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麻榨镇河东、寨下、大陂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3-441324-04-01-525445)。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惠州市龙门县麻榨镇河东、寨下、大陂村。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对麻榨镇河东、寨下、大陂及周边其它村庄农房及庭院进行功能性改造约240栋,公路沿线及房前屋后清拆整治约32000平方米,基础设施提升及停车场约3000平方米,路灯约100盏,及其它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993.03万元,其中:工程费1713.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0.03万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债券资金或争取上级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或镇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五、请认真组织实施,按基建程序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县分管领导,县监委、检察院、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审计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全部招标部门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勘察核准设计核准建筑工程核准核准核准安装工程核准核准核准监理核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其他核准核准意见: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办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8﹞266号)的有关规定,核准项目建安工程全部招标,并采用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和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2.请按照规定在国家和省指定媒介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发布有关招标信息。我局将会同县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的招标投标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及时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人员将采取上报省发改委,在监管网上予以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发布信息(登记账号及密码)联系电话:0752-2890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