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润•滨湖印象室外景观及室外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市政设计,建筑设计,生态环境,监理 山东 68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4-04-25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市政设计,建筑设计,生态环境,监理 归属地: 山东 泰安市
招标人: 新泰市弘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类别: 招标
预算: 13.45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2024-05-16
建设规模: 包括园建、景观绿化、安装、围墙栏杆及室外管网;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 山东益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人员资质: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业绩资格:
企业信用等级: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 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公告正文

弘润•滨湖印象室外景观及室外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弘润•滨湖印象室外景观及室外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弘润•滨湖印象室外景观及室外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弘润•滨湖印象室外景观及室外管网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泰市弘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编号:XT-GC-20240424-01-042.1建设地点:新泰市。2.2工期要求:120日历天;2.3建设规模:包括园建、景观绿化、安装、围墙栏杆及室外管网;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及附属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含相关服务),执行“三控制”(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三管理”(合同、信息、安全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关系)的原则;2.5招标控制价:134500元。2.6标段划分:不本项目划分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四、招标文件的领取1.领取时间: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2.领取地点:投标人应及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五.其他说明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6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开标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查询成功后方可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能上传投标文件;4、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模块中下载;6、本工程施工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单位根据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或《CF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的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的除外)。注: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38-7225358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曹学亮0538-7512008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新泰市弘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街道滨湖新区榆山路28号联系人:袁主任电话:13853833000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益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泰市明珠路青云小镇一期商铺联系人:曹学亮电话:0538-7512008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