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灌区恢复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勘察,咨询,市政设计,建筑设计,水利,生态环境 河北 59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4-03-29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勘察,咨询,市政设计,建筑设计,水利,生态环境 归属地: 河北 廊坊市
招标人: 文安县水务局 公告类别: 招标
预算: 2188.43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2024-04-24
建设规模: 项目清淤工程量600万m3;新建节制闸17座;新建口上干渠泵站,设计流量10m3s;恢复原有支渠引水的泵站42座,设计流量均为 0.53m3s;在确需连通却没有连通条件的河渠新建管涵2处,分别为妇女渠560m,安店支渠与郝村支渠间的连接渠250m,长度共计810m;恢复灌区田间工程26万亩。
招标范围: 文安县灌区恢复工程初步设计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与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需具备的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
人员资质: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业绩资格:
企业信用等级: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或查询记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 重 违 法 失信 企 业 名 单 ,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统 ”(***.*****.***/index.html)查询结果; 其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中小企业有预留份额,预留比例为 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 40%的 60%。大中型企业投标的需提供《分包承诺书》,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

公告正文

【文安县灌区恢复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403155001000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名称:文安县水务局采购人地址:廊坊市文安县政通道286号采购人联系方式:周永波0316-5285205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华夏奥韵17-1-1302(限办公)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朱学玲0316-6222262采购预算金额:21884300采购用途: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文安县灌区恢复工程初步设计2.1.2建设地点:廊坊市文安县2.1.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清淤工程量600万m3;新建节制闸17座;新建口上干渠泵站,设计流量10m3/s;恢复原有支渠引水的泵站42座,设计流量均为0.53m3/s;在确需连通却没有连通条件的河渠新建管涵2处,分别为妇女渠560m,安店支渠与郝村支渠间的连接渠250m,长度共计810m;恢复灌区田间工程26万亩。2.1.4初步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工作,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成果并完成有关行政部门的审批。2.1.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合格标准。项目实施地点:廊坊市文安县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与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需具备的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或查询记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查询结果;其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对中小企业有预留份额,预留比例为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40%的60%。大中型企业投标的需提供《分包承诺书》,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3-29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4-07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文件售价:0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410:00开标时间:2024-04-2410:00开标地点: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传真电话:/受理质疑电话:0316-6222262备注:null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