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邮电路综合门诊部改造项目(设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其他文件
09.29 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邮电路综合门诊部改造项目(设计)(重新招标)招标文件.docx
上传.rar
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 | 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邮电路综合门诊部改造项目(设计)(重新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 | 地址 | 台州市路桥区迎宾大道88号 |
| 联系人 | 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6-89052607 |
| 招标代理 | 名称 |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路桥区汇鑫商务广场1207室 |
| 机构 | 联系人 | 徐东 | 联系电话 | 0576-82905007 |
| 招标项目概况 | 建设规模 | 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邮电路综合门诊部改造项目主要包含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智能化、强电、给排水、暖通、消防、室外配套(道路及绿化)、电梯、污水处理站及主体结构加固等建设内容。 |
| 建设地点 | 台州市路桥区 |
| 招标范围及内容 | 招标范围涵盖项目全过程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如需二次深化设计内容)、主体结构加固设计,并包含各阶段设计成果评审配合、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配合等全部后续配套服务,上述所有工作内容费用均综合包含在本次设计费中。 |
| 标段及最高投标限价 | 270000元 | 资金来源 | 政府100% |
|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 | 投标人资质(须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之一):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具有建筑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③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
| 项目负责人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设计或装饰(装修、装潢)设计专业)。 |
| 其他 | 1、是否支持联合体(口是口否)。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医院装修改造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①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初步设计批复文件;①、②必须同时具备。(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未体现投标人名称、项目规模、项目特征的,必须附经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 招标文件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有音加投标考,可登录浙江国链电子招采平台(***.*****.***)r软电子招标文件。 |
| 其他 | 切八生同出车浙江国连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口小嘉尚t顶日标的单位请快办理浙国豆C期CA数字证书电领等手续,避免影响项目投标。具体如下:,龙报标人可任浙江国连CA数字证书或父易系统购号密吗豆承HC国中子招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开间口超昌ML+-HF木日A招标件机不、1文件。、土组国由子招买平台(***.*****.***)账号码的任仅-出衣目士体注册手及CA数字证书(费用为300元/小T去和本江国门户网站(***.*****.***)软中保TF1。3本项日中中标人向平台运营方支付交易服务费。加标人对作浙江国连电子交易平台有回,可联系助社国工作人员:技术支持:尹工联系方式:19905762995CA证书办理咨询:0576-88857799 |
| 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13日09时30分 |
| 投标文件 | 递交地点 | 投标文件递交至本项目浙江国链电子招米平合(***.*****.***/#/login)。 |
| 开标地点 | 心1南政活区文化政2台州市路桥区任房和城乡建改同按力小4机建不加场开标,开标1程投标人将进订用牛,投标人、招标人可通过在线直播参与监督开标过程)。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贡人
发布公告时间:2026年09月29日
台州市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工程: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邮电路综合门诊部改造项目(设计)(重新招标)
招标人: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盖章)
联系人:项先生联系电话:0576-89052607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联系人:徐东
联系电话:18258652327
2026年09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1.总则9
1.1工程概况9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9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9
1.4投标人资格要求9
1.5费用承担10
1.6保密10
1.7语言文字10
1.8计量单位10
1.9踏勘现场10
1.10投标预备会11
1.11分包11
1.12偏离11
2.招标文件11
2.1招标文件的组成11
2.2招标文件的澄清11
2.3招标文件的修改11
3.投标文件12
3.1投标文件的组成12
3.2投标报价12
3.3投标有效期12
3.4投标担保13
3.5备选投标方案13
3.6投标文件的编制13
4.投标13
4.1投标文件的递交13
4.2投标截止期13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3
5.开标14
5.1开标时间和地点14
5.2开标程序14
6.评标14
6.1评标委员会14
6.2评标原则14
6.3评标14
7.合同授予14
7.1中标候选人公示14
7.2中标通知书14
7.3合同签订15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5
8.1重新招标15
8.2不再招标15
9.纪律和监督15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5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5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5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6
9.5投诉16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6
第三章评标办法17
评标办法前附表17
1.评标方法18
2.评审标准18
2.1初步评审标准18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18
3.评标程序18
3.1初步评审18
3.2详细评审19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19
3.4评标结果19
评标办法附件20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2
第五章图纸26
第六章设计技术要求31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2
第一章招标公告
详见网上招标公告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浙江国链门户网站,***.*****.***)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迎宾大道88号联系人:项先生 电话:0576-89052607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路桥区汇鑫商务广场1207室联系人:徐东电话:18258652327 |
| 1.1.4 | 工程名称 | 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邮电路综合门诊部改造项目(设计)(重新招标) |
| 1.1.5 | 建设地点 | 台州市路桥区 |
| 1.2.1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政府100%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邮电路综合门诊部改造项目主要包含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智能化、强电、给排水、暖通、消防、室外配套(道路及绿化)、电梯、污水处理站及主体结构加固等建设内容。2、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范围涵盖项目全过程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如需二次深化设计内容)、主体结构加固设计,并包含各阶段设计成果评审配合、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配合等全部后续配套服务,上述所有工作内容费用均综合包含在本次设计费中。 |
| 1.3.2 | 设计工期要求 | 按发包人要求在 30 日历天内提交通过评审最终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余所有设计内容的设计时间另按发包人要求提供。 |
| 1.3.3 | 设计质量要求 | 满足国家及省市规范标准及台州市相关规定,达到设计深度,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其他要求 | 1、投标人资质(须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之一):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具有建筑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③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2、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设计或装饰(装修、装潢)设计专业)。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医院装修改造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①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初步设计批复文件;①、②必须同时具备。(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未体现投标人名称、项目规模、项目特征的,必须附经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 1.4.4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其他材料:1)电子招标文件; |
| 2.2 | 招标文件的澄清 |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通过浙江国链电子招采平台(***.*****.***)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布在浙江国链电子招采平台(***.*****.***)。在开标前,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该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3.1.1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商务标、资信标和技术标三部分组成。1、资信标(对应投标人资质条件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影印件或建设部四库平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资质证书过期的,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或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一批(二、三、四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及后续批次名单内的(该批次公告须在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其企业资质证书有效。(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文件影印件;(4)台州市路桥区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项目设计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6)派驻本项目主要设计人员表(格式见附件);(7)投标人资格自查表(格式见附件);(8)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格式见附件);(9)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10)《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的企业);(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12)业绩证明材料;(13)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上传的资料(如有)。2、技术标:根据评标办法内容编制,格式自拟。3、商务标: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
| 3.1.2 | 投标文件份数 | 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工具生成加密。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工具的开发商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指导。2、建议投标人准备“未加密投标文件”(浙江国链投标工具中可以下载)作为补救文件,若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读取,则启用该文件。若上传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与备用未加密文件均不能读取电子投标内容或者上传的备用未加密文件与上传交易平台的文件时间戳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3、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招标人最后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经交易平台确认因未使用最终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
| 3.1.3 |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2、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建议采用A4幅面。3、投标文件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须采用中文;4、技术标应按以下要求编制,否则以无效标处理:(1)技术文件总页数(封面、封底、目录除外)不得超过100页;(2)建议正文字体为四号宋体。 |
| 3.2.1 | 投标报价要求 | 1、最高投标限价不超过 270000 元。注:超过投标报价上限的,按无效标处理。2、风险控制价=243000元(最高投标限价*90%)3、中标设计费总价一次性包定,不作任何调整(包括政策性变化、面积调整、税率变化等所有情形)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
| 3.4.1 | 投标担保 | 本项目不设投标担保 |
| 3.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6.2 | 电子签章 | 本工程为电子招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采用线下盖章外,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注明盖章的,均应按要求使用CA锁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 4.1.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本项目浙江国链电子招采平台(***.*****.***)。 |
| 4.1.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开标地点:台州市路桥区文化路2号房管大厦5楼开标室;(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5.2 | 开标程序 | 1、开标顺序:先进行资信标评审,资信标评审完毕后再进行技术标评审,待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进行商务标评审。(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该在开标异议里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当场作出答复。(2)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后,即进入开标流程环节时,各投标人应在代理开启解密后30分钟之内使用自身CA锁在***.*****.***选择响应项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未在代理开启解密后30分钟之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或超出解密规定时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均投标无效。如果解密失败,投标单位应在解密时间内提供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中下载的备份投标文件用于补救。原始电子标书作为招投标资料存档。(3)本项目的开标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解密后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查看。唱标环节中,开标系统会显示电子标书中填写的唱标信息;如经投标人签章的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与唱标信息中的价格不一致,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经投标人签章的投标函中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参与商务标得分计算。(4)本项目的评标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除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需要投标人提供澄清材料以外,纸质投标文件都不作为评标的依据。(5)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CA锁故障与错用、故意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电子投标书编制不规范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本项目投标。因招标人原因或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等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
| 6.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7.1.1 | 中标候选人 | 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
| 7.3.1 | 工程担保 |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如不能办理担保采用现金的,中标人必须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解入招标人帐户。中标人的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须追加履约担保金额,其追加额度为风险控制价与中标价的差额,追加部分履约担保必须采用现金形式解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补偿费 | 1、所有投标人不支付方案补偿费。2、所有规划成果及其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
| 10.2 | 其他情况说明 | 1、投标人保证本项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2、若投标人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投标人应注明所涉及的费用承担人。3、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方案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包括废标方案)。4、招标人有权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实际情况对中标方案进行调整,有权采用未中标方案的部分设计内容或理念。5、招标人有权通过传媒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或评价设计方案。 |
备注:前附表内容与正文内容不一致的,应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
1.总则
1.1工程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设计招标。
1.1.2本招标工程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工程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工程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招标工程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工程的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资质、资格和其他等要求。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是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及到其他情形的,投标资格不受影响)。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3)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4)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包括项目负责人);
(10)根据《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11)浙江省外企业《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超出有效期或未能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对外发布形成的备案信息中显示的或已注销的。
1.4.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第1.4.2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可采用线下盖章再扫描上传的方式。
(2)开标流程应由联合体的牵头人参加。
(3)除联合体协议书采用线下盖章外,投标文件格式注明盖章的,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使用CA锁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提交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的牵头人完成。
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开标前投标单位可随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并开具相应凭证。
1.5.2本次开评标交易服务费,在评标结束后,由中标人支付给平台运营方。
| 中标价 | 交易服务费(中标人) |
| 100万元(含)以下 | 700元/标段 |
| 100-200万元(含) | 1000元/标段 |
| 200-500万元(含) | 2000元/标段 |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工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招标控制价(如有);
(7)图纸(如有);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布在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经常浏览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投标人通过登录浙江国链电子招采平台(***.*****.***)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同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3日内,登录浙江国链电子招采平台(***.*****.***)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提出异议区”提疑。招标人将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给予答复。如在该时间后提出问题需要澄清的,招标人不作答复。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款规定)至少24小时前,在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3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报价
3.2.1招标控制价及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先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2款的有关要求。
3.2.3报价内容:设计费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
3.2.4项目结算:中标设计费总价一次性包定,不作任何调整(包括政策性变化、面积调整、税率调整等所有情形)。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3.4.2款仍然适用。
3.4投标担保
3.4.1本项目不设投标担保。
3.4.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视严重程度向招标人支付中标金额2%以内的违约金,并记不良行为一次处理:
(1)投标人违反《台州市路桥区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的承诺内容进行虚假瞒报的;
(2)投标人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包括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3.5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写。投标文件其它格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2除联合体协议书采用线下盖章外,投标文件格式中注明盖章的,均应按要求使用CA锁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招标人(浙江国链招采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发出确认投标成功的提示。
4.1.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系统的,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
4.2投标截止期
4.2.1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4.3.2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将按照记不良行为一次处理。
4.3.3投标单位撤回投标文件后需重新登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进行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重新编制好后重新生成、重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按前附表5.2要求。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须签订《台州市路桥区建设工程公正评标承诺书》。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1.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3日内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
7.1.2涉及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等情形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进行澄清或说明。中标候选人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行澄清或说明。
7.1.3中标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无效:
(1)投标资格不符合本章第1.4项规定的;
(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资格的;
(3)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
(4)拒绝按本章第7.1.2款规定进行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
(5)法律法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它情形。
7.2中标通知书
7.2.1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涉及其他投标人资格无效的,评标结果不作调整。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违反本章第7.1.4项规定造成其资格无效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7.2.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7.2.3招标人在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将中标结果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7.2.4《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
7.3合同签订
7.3.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未提交履约担保的,不授予合同。履约担保额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履约担保应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保证方式(招标文件前附表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或现金形式。如不能办理担保采用现金的,履约担保必须解入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招标人帐户。
7.3.2自《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3.3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关于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台纪[2001]19号)的要求签订《廉政合同》。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行业监督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其他
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1项规定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2项规定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IP地址 | 不同投标文件出现IP地址相同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不高于本项目上限价,且符合附件报价表(如有)中的具体要求。 |
| 2.1.4 | 串通投标评审标准 | 存在本章3.1.2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
| 3.2 | 详细评审标准 | 评审和评分 | 详见“评标办法附件”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办法见评标办法附件。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和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串通投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件。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1.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使用同一台电脑、同一套投标工具、同一套计价软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3.1.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3.1.4商务标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顺序和原则如下:
(1)针对投标人的报价组价进行复核及评审,如发现有计算前后不一致时,以计算前的数据为准,调整计算后数值;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计算前的数据有明显的差错或遗漏,此时应以计算后的数据为准来调整计算前的数据。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小数点保留位数产生的误差忽略不计。
(2)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以合理原则,通过调整组价的相应内容使其一致。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组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评标结束之前不能到场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组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组价,进入商务标详细评审,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
(3)投标函中数值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3.2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进行评审和评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在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进行回复。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中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总报价、质量、工期、投标资格的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如果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入详细评审,但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
3.3.4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的,其投标人无法联系或在30分钟内未能回复的,可视作拒绝或放弃澄清或说明。
3.4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附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办法附件
综合评估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和评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即总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一、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后审条款对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内容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资格后审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技术标评审(分值30分)
一)评分步骤
评标委员会成员针对投标人的技术标的内容进行独立评审。具体评分步骤如下:
1.评标委员会成员视其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先进性、完善程度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划分类别,同时给出评审意见。
2.投标人的技术标的最终类别按中位数法(即对评标委员会给出的类别排序,取中间类别)确定:
例:
| 专家一 | 专家二 | 专家三 | 专家四 | 专家五 | 最终类别 |
| 一类 | 三类 | 四类 | 一类 | 二类 | 二类 |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技术标评分标准,在确定的最终类别的分值范围内各自打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应的打分平均值作为投标人技术文件的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4.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技术文件总得分(即所有评审项目的合计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不并列,若有得分相同的技术文件,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排名先后)。如此时S≤5时,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技术文件均予以通过;如此时S>5时,排名靠后的T家(S为此时有效投标人的家数;T=S×40%,T保留整数,小数点后第1位四舍五入)技术文件不予通过。技术文件不予通过的投标人予以淘汰,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二)技术标评分标准(30分)
| 序号 | 评审内容 | 一类(好) | 二类(较好) | 三类(一般) | 缺项 |
| 1 | 对项目的理解、工作范围及总体设计思路 | 5.0~4.0 | 3.9~3.0 | 2.9~2.0 | 0 |
| 2 |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包括灯光、声学或其他投标人认为的重点内容) | 5.0~4.0 | 3.9~3.0 | 2.9~2.0 | 0 |
| 3 | 医疗工艺设计 | 3.1工艺流程合理性:①动线布局合规、高效、安全;②落实患者隐私防护,优化人流疏导;③人流动线设计顺畅,规避动线折返及拥堵;④其他投标人认为的重点内容 | 3.0~2.0 | 1.9~1.0 | 0.9~0.0 | 0 |
| 3.2功能分区合理性(功能模块完整、清晰) | 3.0~2.0 | 1.9~1.0 | 0.9~0.0 | 0 |
| 4 | 方案效果图设计 | 4.1整体风格统一适配功能场景、材质光影协调、细节收口完整(如吊顶天花灯具、消防设施、风口布置美观合理等);效果图质量及可落地性;兼顾美观、人性化与医疗实用性。 | 3.0~2.0 | 1.9~1.0 | 0.9~0.0 | 0 |
| 4.2软装设计建议:结合项目定位,提供完整性软装建议(含空间搭配逻辑、色彩、家具等) | 3.0~2.0 | 1.9~1.0 | 0.9~0.0 | 0 |
| 4.3标识导视系统性建议:结合项目定位、空间布局及人流动线提供标识导视系统性建议 | 3.0~2.0 | 1.9~1.0 | 0.9~0.0 | 0 |
| 5 | 机电工程设计合理性 | 5.0~4.0 | 3.9~3.0 | 2.9~2.0 | 0 |
以上内容分值的合计即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
三、商务标评定分值(70分)。
在进入本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中,按以下规则确定评标标底价和报价得分:
(一)评标标底价
在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报价中,按有效报价的家数A确定评标基准价:
(1)若A>9家,取剔除报价高的B家和报价低的C家后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中B=A×20%、C=A×20%(B、C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如出现多个相同报价且超过B、C本数时,则随机抽取凑足B、C);
(2)若A>5家且≤9家,取剔除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如最高价或最低价出现多个相同报价,则抽取剔除);
(3)若A≤5家,取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标底价=评标基准价×调整系数(评标标底价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
调整系数=(100-D)%,D值在0,0.2,0.4,0.6,0.8,1中随机抽取产生。
(二)报价得分
1.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满分为70分,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存在以下情形时,则按相应情形分别予以扣分:
(1)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标底价1个百分点的均扣0.5分,即报价得分=70-(投标报价-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100×0.5(报价得分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2)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标底价1个百分点的均扣0.3分,即报价得分=70-(评标标底价-投标报价)/评标标底价×100×0.3(报价得分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3)每低于风险控制价一个百分点的再扣1.0分,扣分分值=〔(风险控制价-投标报价)/风险控制价〕×100×1。
2.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70-以上情形扣分总和。(扣至36分为止)
五、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总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即总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次序:
(一)技术标得分高者;
(二)投标报价低者;
(三)抽签确定(抽签规则:先由招标人代表抽取进入抽签环节单位的各自对应编号,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第一个抽到的为中标候选人)。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发包人: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邮电路综合门诊部改造项目(设计)(重新招标)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等先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设计人提交的标书、招标和中标文件、其他有关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 序号 | 分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暂定) | 设计阶段 | 设计费 |
| 方案 | 初步设计 | 施工图 |
| 1 | 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邮电路综合门诊部改造项目(设计)(重新招标) | | √ | √ | √ | 合同价: 元 |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 1 | 发包人要求(即设计任务书) | 1 | 及时提供 | |
| 2 | 其他需要的资料 | 1 | 及时提供 | |
第4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 1 | 方案设计成果文本(包括投资估算) | 份数满足发包人要求 | 按发包人要求在 30 日历天内提交通过评审最终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余所有设计内容的设计时间另按发包人要求提供。 | 1、递交时间及份数根据 发包人需求提供。发包人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微调时间及份数,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且无偿予以提供。2、所有图纸、报告文件份数是指图审合格或评审通过后提供份数,所有送审的不含在内。3、每阶段设计开始时间以发包人确认为准。4、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文本时须同步提交相应的电子文件(DWG/DWF/PDF版本)。 |
| 2 | 初步设计成果文本(包括概算) |
| 3 | 总平面图 |
| 4 | 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各专业工程) |
| 5 | 施工图电子文件(CAD版本,递交时间与递交施工图时间同时) |
第5
第五条设计费及支付
本合同总设计费为元人民币,设计费一次性包干,不作任何调整。
5.1总设计费包含的内容:
5.1.1设计费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是指完成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如需二次深化设计的,二次深化设计也包含在内),承担各阶段成果评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相关费用包含在设计费内)。
其应包括前期工作、后续服务(含调研、踏勘、技术交底、成果印刷、邮寄及税收、管理等费用)、中标人履行承诺所需其他费用、专家费、评审费、会务费、施工中图纸更改等一切费用。
5.2.2项目结算:中标设计费总价一次性包定,不作任何调整(包括政策性变化、面积调整、税率调整等所有情形)。
5.1.3本费用包含设计人方案多次深化的费用;若本项目建设地块规划控制要求作调整,设计人须按调整后的建设地块规划控制要求对设计方案作调整,费用已含在本总设计费内。
5.1.4本项目如涉及到招标范围内某区域功能的局部调整,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发包人的工作,并对施工图图纸作相应调整,其费用不再另行收取。
5.1.5本项目若分期分阶段实施,发包人要求分期分阶段提供的,设计单位在投标时综合考虑由此可能增加的费用。
5.1.6具体的设计费支付进度均见下表:
| 付费次序 | 付费额 | 付费基数(元) |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
| 第一阶段付费 | 付费基数×20%,作为预付款 | 合同价 | 合同签订后十日内 |
| 第二阶段付费 | 80% | 合同价 | 提供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图审合格后十五日内。 |
| 第三阶段付费 | 付清所有款项 | 合同价 | 工程竣工验收后十日内 |
注: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凭设计发票支付各阶段设计费。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分期进度分别进行付款(如有需要)。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合理的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6.1.4发包人应配合设计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的工作。
6.1.5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及时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标准、浙江省标准、台州市相关规定(有多个标准可以适用的,以等级更高的标准为准;等级相同的,以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
6.2.3设计人按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发包人提出对设计内容进行修改调整。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设计人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分部验收、交工验收、竣工验收。
6.2.5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6.2.6设计人不得擅自转让、转包或以其他方式出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权益,设计人须视履行合同为本身的责任。
6.2.7设计人提交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如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设计人应及时认真修改,直至完全符合合同要求或发包人的修改要求,如因修改导致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延误的,设计人应按照7.4条款承担迟延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的违约责任。
6.2.8设计人出具施工图纸后,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结构性、功能性、使用性上常规项漏项、错项累计超过200万元的,发包人有权对超过200万元部分按漏项、错项联系单额度的5%进行设计费扣除,最多扣至设计费的30%。
6.2.9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如存在超标准设计或不合理设计,造成工程成本增加或导致发包人损失的,按增加的成本额度、发包人损失额度的2%扣除设计费,最多扣至设计费的30%。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如因政策调整、政府要求取消或暂缓项目建设的,发包人可终止合同,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设计费,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免收和退还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或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但不超过设计合同价)。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设计人设计质量、服务达不到发包人要求或技术标准的,发包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设计费。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设计人的履约保证金全额没收并应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寻找设计方发生的费用、另行委托设计产生的价差、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或违约赔偿等。发包人已支付的设计费,设计人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10天内全额退还。
第八条其他
8.1根据工程需要和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在工程施工时,设计人必须指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设计负责人(根据发包人需要确定)提供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在工程施工中,对设计文件有疑问,发包人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设计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实时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解决(确实需要现场解决的应在通知日起24小时内到场解决)。属于一般设计问题,若无特殊情况,应在1天内解决,属于重大设计问题应在5天内书面提出解决意见解决。对设计图纸与现场不符之处,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未完成以上事项,每次每逾期一天扣设计费5000元。
在工程的图纸会审、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处理等环节,设计人除指派专业人员外必须有一名领导(或分管领导)参加,否则每次每逾期一天扣设计费5000元。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合同约定的规定份数,不再另行计取费用。
8.3如设计人的专项设计资质中,有个别专项设计不具备设计资质的,则允许设计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但设计人委托的设计单位在设计前须经得发包人的书面认可,且该部分的所有设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由设计人支付。同时那些由设计人委托的专项设计图纸需经总设计人书面认可,其设计质量、设计进度及各专业设计之间的配合协调工作也由总设计人负责。
8.4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苗木、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设计单位设计的苗木种类须注明该苗木相对较好的出处,但不得指定供应商。
8.5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6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7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提出合理的施工图更改和设计调整要求,设计单位须无条件接受。
8.8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9本合同一式十份,其中正本二份,正本发包人一本,设计人一本。
8.10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开具法人委托书)签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8.1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3下列文件均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下列文件之间存在歧义或不一致的,则其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条款;2.询标记要;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4.答疑记录;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6.其他资料。
8.14其他约定事项: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8.15若因发包人自身原因,造成本项目无法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已支付的预付款直接作为设计人已完成设计工作的补偿款,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本项目其他任何设计费用,双方合同终止,互不追究其他违约责任。本情形不属于设计人违约,履约担保的担保责任即时解除;发包人应在合同终止书面确认书签署后14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
第九条补充约定事项:
9.1设计人须严格遵守规划部门及发包人提出的要求。
9.2设计人须委派下表中的设计师负责项目的设计工作,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及下表中的设计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 序号 | 姓 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现场服务天数 |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 |
9.3当发包人认定设计人员未实质性履行合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以上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设计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4设计人有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的责任。
9.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省市规范标准及台州市相关规定,达到设计深度,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9.6造价控制要求:
9.6.1设计人在修改完善后的方案评审通过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估算和详细的设计过程造价控制计划。没有提供估算和造价控制计划,或估算和计划得不到发包人的认可的,方案阶段的设计无效。设计人应无条件调整方案或造价控制计划,直至满足要求。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由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责任。
9.6.2设计人应科学、合理编制方案设计估算,不能凑投资额。
9.6.3初步设计的概算(执行最新的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如概算超过设计估算10%及以上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将该初步设计、概算做相应调整(在批复的设计方案内),并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由此造成的相关增加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并暂扣该阶段设计费的10%,待改正后返回。
9.6.4施工图预算(由发包人另行找单位编制,执行最新的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如其预算超过设计概算10%及以上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将该设计做相应调整(在批复的初步设计内),并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由此造成的相关增加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并暂扣该阶段设计费的10%,待改正后返回。
9.6.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或第二种方式解决(按发包人确定为准):
(一)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履约保证金
设计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待被设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按合同条款规定完全履约后,由设计人申请无息退还。收到设计人退还申请后,发包人应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在30日内不计利息退还设计人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违背合同规定的,发包人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采用保函或保险保单形式提供的,到期后自动失效。
| 发包人:(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 设计人:(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
第五章图纸
(如有请自行下载)
第六章设计技术要求
一、设计范围:
项目概况: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邮电路综合门诊部改造项目主要包含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智能化、强电、给排水、暖通、消防、室外配套(道路及绿化)、电梯、污水处理站及主体结构加固等建设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范围涵盖项目全过程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如需二次深化设计内容)、主体结构加固设计,并包含各阶段设计成果评审配合、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配合等全部后续配套服务,上述所有工作内容费用均综合包含在本次设计费中。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邮电路综合门诊部改造项目(设计)(重新招标)
投标函
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
我方已收到的招标文件,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及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的全部内容和其他有关文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并承诺如下:
一、我方愿以总报价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
¥:元(保留整数)承担上述工程的设计任务,设计费总价一次性包干,不作任何调整(包括工程设计变更、政策性变化)。
二、我方承诺本项目的设计完成时间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我方承诺按建设单位及图纸审查机构的意见,对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完善。
四、我方承诺设计成果达到国家及省市规范标准及台州市相关规定要求。
五、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招标人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我方的投标文件、投标承诺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台州市路桥区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邮电路综合门诊部改造项目(设计)(重新招标)(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本公司(如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双方)的投标资格已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逐条自查,并如实填写。如招标人需要调查了解的,本公司负责本次投标的主管人员(分管经营的副总)将积极配合。主管人员:,手机号码:。投标文件编制人员:,手机号码:。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接受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理。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邮电路综合门诊部改造项目(设计)(重新招标)
项目设计负责人简历表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专业 | |
| 资质等级 | | 职称 | | 学历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 |
| 证书号 | | 身份证 | |
| 简历 | |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四
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邮电路综合门诊部改造项目(设计)(重新招标)
派驻本项目主要设计人员表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五
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邮电路综合门诊部改造项目(设计)(重新招标)
投标人资格自查表
| 序号 | 自查内容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投标要求 | 自查情况 |
| 1 | 投标人资质条件是否符合 | 1.4.1 | 是 | |
| 2 | 是否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1.4.3(1) | 否 | |
| 3 | 是否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 1.4.3(2) | 否 | |
| 4 | 是否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 1.4.3(3) | 否 | |
| 5 | 是否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 1.4.3(4) | 否 | |
| 6 | 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1.4.3(5) | 否 | |
| 7 | 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1.4.3(6) | 否 | |
| 8 | 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1.4.3(7) | 否 | |
| 9 | 是否被责令停业 | 1.4.3(8) | 否 | |
| 10 | 是否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1.4.3(9) | 否 | |
| 11 | 是否存在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 1.4.3(10) | 否 | |
我们郑重承诺:自查内容如有虚报瞒报,一经查实,愿意接受下列处罚:在评标过程中被查实的,愿意接受对公司和项目负责人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若是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愿意接受对公司和项目负责人记黑名单一次。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格式六
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邮电路综合门诊部改造项目(设计)(重新招标)
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
| 序号 | 自查内容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投标要求 | 自查情况 |
| 1 | 投标项目负责人是否符合 | 1.4.1 | 是 | |
| 2 | 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的情形(仅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是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及到其他情形的,投标资格不受影响) | 1.4.2 | 否 | |
| 3 | 投标项目负责人是否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1.4.3(8) | 否 | |
我们郑重承诺:自查内容如有虚报瞒报,一经查实,愿意接受下列处罚:在评标过程中被查实的,愿意接受对公司和项目负责人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若是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愿意接受对公司和项目负责人记黑名单一次。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格式七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工程名称)的投标。代理人在该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格式八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钉钉号:
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