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华府小区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文昌华府小区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昌华府小区项目已由东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东海政务备〔2026〕3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东海晶福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文昌华府小区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东海县富国路北侧、新高级中学东侧;
2.1.2项目建设规模:
文昌华府小区项目总用地面积64915平方米;拟新建建筑面积1585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15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000平方米。
文昌华府小区项目一期规划4栋16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约459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及其对应的地下室等项目建设。
2.1.3最高投标限价:18511.301155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投标限价730万元,建安工程费控制价16281.301155万元,暂列金额1500万元),超过该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495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46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6 年 12 月 1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8 年 4 月 9 日(具体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验收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具体为: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内容及深度应满足国家设计文件相关规范深度的要求,且设计文件除必须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外,还必须征得招标人审查批准以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且符合当地公安、消防、人防、供电、民政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具体技术规范和验收要求,取得相关合格证书。设计使用年限满足规范要求,满足项目使用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要求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并保证工程通过质监站、当地公安、消防、人防、供电、民政及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具体验收要求,并一次性达到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
(3)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及规格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4)绿色建筑要求:本项目须达到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2本次招标范围(本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2.2.1 设计范围:
(1)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等所有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基坑支护设计、建筑设计(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景观绿化设计、绿建设计、人防设计、装配式设计、幕墙设计、室外配套(大门、围墙、道路、照明等)、内装(含地下室、公共部位、物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社区服务用房、邮政服务用房、消控室、水泵房、配电房、弱电机房、架空层、样板房等)、三网合一(含有线电视)、消防、智能化、综合管线(小区内室外给水、雨污分流排水、消防水池及小区内强电管网、配电房出线电缆、雨水回收等)、标识标牌及标志标线(地上、地下)、交通设施(地上、地下)、亮化(大门、围墙)、信报箱、太阳能热水器、自来水、供电、燃气、电动汽车充电桩、非机动车充电桩等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满足报规需求的日照分析报告、满足报规划要求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以及图纸报审报批、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2)包含红线范围外的与本工程相关的自来水、供电、燃气、通信、雨污排水、道路等接入工程的设计,以及报审、施工期等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3)景观绿化设计包含小品及基础、种植土、苗木、景观绿化铺装面层及基层、景观照明、景观给排水、围墙、道路、小区大门及出入口。
(4)物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社区服务用房、水泵房、消控室、弱电机房、配电房等专项装修设计取得相关部门同意认可。
2.2.2 施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范围红线内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内三通一平、临时施工道路(满足现场管理需求调整)、临时用水用电(招标人提供水源、电源接口,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考虑供水、供电费用(含接水、接电费用))、不含室外配套及装修工程、含地下室墙面顶面刷白、临时围挡(含围挡调整)、桩基(如有,根据详勘确认基础类型)、基坑支护及降水(含基坑监测)、土石方、建筑、结构、沉降观测、装配式、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电梯采购安装、同层排水、人防门和人防设备、地库地坪、保温、涂料、外门窗、栏杆百叶、入户门、电子锁、防火门、单元门、太阳能、配电箱及相关元器件、信报箱、智慧工地等所有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含相关主管部门的远程联网、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完成项目所有相关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b.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投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d.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6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连续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e.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4 项目管理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6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连续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5)以上人员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
3.5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不包括厂房、仓库、车间等工业建筑及农业建筑)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业绩认定标准: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设计业绩认定标准: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材料(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载明的工程投资或工程造价为准。
施工业绩认定标准: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不包括厂房、仓库、车间等工业建筑及农业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业绩认定标准: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设计业绩认定标准: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材料(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载明的工程投资或工程造价为准。
施工业绩认定标准: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②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6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定标候选人;在拟定中标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拟定中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不出借挂靠资质、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归集(配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总承包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牵头人、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有效的:
4.1 企业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2 企业资质证书;(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4.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同时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有效期内)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有效期内);
4.6 施工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4.7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有效期内)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有效期内);
4.8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9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4.10 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4.11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
4.12 投标人承诺书(包括联合体成员);
4.13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注: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上述资格审查全部资料须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不再接受和查看书面原件及纸质投标文件;
(2)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如果因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文件资料。
5. 评标方法及定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票决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开启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包括资格审查资料、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在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参与第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若投标人数量小于3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得分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第二阶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进行工程总承包报价评审,第一阶段汇总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方案设计文件: 35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 分 项目管理机构: 3 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 53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6%、7%(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2.2.4 (1) | 方案设计文件 (35分) | 设计说明 (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
总平面布局 (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
建筑功能 (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
建筑造型 (4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地体现建筑风格。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 |
结构方案 (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设备方案 (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绿色建筑 (含建筑节能) (3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
设计深度 (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注:1.方案设计文件采用暗标制:设计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2.投标人须将此方案设计文件内容仅上传至“技术文件”模块,其他块不得上传!上传至其他模块按无效标处理。 |
2.2.4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 (53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53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分) | 总体概述 (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不超过20页) |
设计管理方案 (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不超过20页) |
施工管理方案 (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不超过20页) |
采购管理方案 (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不超过20页) |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不超过20页)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陈述及答辩 (2分) | 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共2道题目,每题1分,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书面答辩(不得携带通讯工具)。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答辩,否则视为放弃项目负责人答辩处理。 工作人员核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组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 (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方式为现场纸质答辩,【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于开标次日12时00分之前至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政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至二楼查询)签到),答辩时长:30分钟。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准时参与答辩的,则本项不得分。 |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不得超过上述页数要求,每超过1页扣0.05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4、投标人须将此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仅上传至“技术文件”模块,其他块不得上传!上传至其他模块按无效标处理。 |
2.2.4 (4) | 项目管理机构 (3分)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 2、项目管理机构中各专业配备齐全(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包括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园林绿化专业职称证书且上述人员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配备不全不得分。 注:(1)上述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则不得分。 (2)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相关证书以及2026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不得分。 (3)提供注册证书(有效期内)、职称证书、社保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4)园林绿化专业职称证书: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或园林绿化职称评审表且表中通过评审的专业为园林绿化专业;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
5.2定标办法
本工程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定标标准如下:
在评标的评审因素基础上,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结合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团队管理水平等因素确定中标人。涉及定标因素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应当附于投标文件中,定标委员会将根据相关内容及其他了解情况综合考虑。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完成)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5日;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报名)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朱工:19962108769、张工:19962109263、王工:19962108931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0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4 各位投标人一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系统里面进行签到,否则,按照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处理。
8.其他要求
8.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拾万元整(50万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东海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监管服务电话:0518-80301062。
8.2 本工程 不执行 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一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 标 人:江苏东海晶福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高新区麒麟大道88号 |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创投服务中心220室 |
邮 编:222300 | 邮 编:222000 |
联 系 人:赵欢 | 联 系 人:王梓尧/王馨悦 |
电 话:13961324162 | 电 话:18360695621/0518-82256052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461719827@qq.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东海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东海县晶都大道北侧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518-80301062
10.3 异议渠道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投标人交易系统按要求进行异议提出。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加密文件)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电子标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栏7.0投标人(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登录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新点软件 | 交易系统客服 黄桂松 朱家旺 | 0512-58188503 15896100880 15351850331 |
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6400-333 |
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 | 下载和办理网址: ***.*****.***/#/allActivated?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