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业务类型: |
施工,市政设计 |
归属地: |
浙江 金华市 |
| 招标人: |
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公告类别: |
招标 |
| 预算: |
5216.81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投资估算5216.81万元,工程概算5216.8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789.68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分三段:第一段是宝掌大道到宏业大道,现宽15米(北侧道路拼宽至30米),第二段是宏业大道到永在大道,宽30米,按新建实施;第一、第二段全长约1770米,为城市次干路。第三段是贝雷桥开始到消防站北面,共两小段路,长约435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最大管径D1500)、电力电讯工程、交通工程、景观工程等。本项目设计费约43.33万元。,建设地点:浦明路西起宝掌大道,东至永在大道,另一段贝雷桥开始到消防站北面。 |
| 招标范围: |
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 企业资质: |
具备同时具备下列(1)、(2)资质;((1)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 人员资质: |
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_____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可相互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任意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个。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1名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具备C3证书,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具备C1证书,可在中标后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配备。 |
| 业绩资格: |
□3.4自_____以来□承接过/□完成过_____业绩 |
| 企业信用等级: |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公告正文
浦江开发区智能装备产业园改扩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浦明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浦江开发区智能装备产业园改扩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浦明路建设工程 浦江开发区智能装备产业园改扩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浦明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浦江开发区智能装备产业园改扩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浦明路建设工程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浦江开发区智能装备产业园改扩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浦明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浦发改〔2026〕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性资金比例:100.00%,项目业主为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浦江开发区智能装备产业园改扩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浦明路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216.81万元,工程概算5216.8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789.68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分三段:第一段是宝掌大道到宏业大道,现宽15米(北侧道路拼宽至30米),第二段是宏业大道到永在大道,宽30米,按新建实施;第一、第二段全长约1770米,为城市次干路。第三段是贝雷桥开始到消防站北面,共两小段路,长约435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最大管径D1500)、电力电讯工程、交通工程、景观工程等。本项目设计费约43.33万元。,建设地点:浦明路西起宝掌大道,东至永在大道,另一段贝雷桥开始到消防站北面。
2.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浦江开发区智能装备产业园改扩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浦明路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总承包管理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和审定概算清单中的工程内容),其中,□建筑面积_____ ㎡。本次招标控制价49849615元。
2.3计划工期:260日历天。备注: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
2.4其他:/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 _____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_____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同时具备下列(1)、(2)资质;((1)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①联合体牵头人由具备上述3.1(2)施工资质的单位担任;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本企业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投标;③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应与其资质相对应,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性;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⑤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_____以来□承接过/□完成过_____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_____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可相互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3.11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任意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其他:1)本项目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1名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具备C3证书,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具备C1证书,可在中标后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配备。
2)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具有企业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补充、答疑及澄清文件均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09月23日~2026年10月15日。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____,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其他:/。
□ 5.2 _____。
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浦江县月泉东路66号
邮政编码:322200
电 话:0579-84127295
投诉受理部门: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浦江县月泉东路66号
邮政编码:322200
电 话:0579-8938552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 址:浙江省浦江县亚太大道569号联 系 人:于军政电话:0579-89375050邮 箱:7769368@qq.com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总部经济园 A5 幢1201室
联系人:李娜
电话:0579-84112207
邮箱:943427861@qq.com
2026年0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