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湾南部滨海-天后宫区域场地综合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施工,市政设计,生态环境,工程总承包 广东 81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6-09-23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施工,市政设计,生态环境,工程总承包 归属地: 广东 广州市
招标人: 南沙湾南部滨海-天后宫区域场地综合提升项目 公告类别: 招标
预算: 16000.00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2026-10-14
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道滨海公园、天后宫景区内,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总投资16000.00万元。主要建设场地综合提升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包括含硬质铺装、绿化土方、水系改造、构筑物、公共厕所、水上舞台、停车场以及管网改造、电气照明、智能化工程及亮化(不含灯笼及大地铺装灯具)等。总面积约39.12万平方米,主游线路2.5公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滨海公园及天后宫两大片区改造提升工程、两大门户建设、配套服务设施新建与改造、园路系统提升道路工程(含城市次干路)、给排水工程(给水管径DN100、排水管径DN300)、景观绿化生态提升工程、及旅游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给排水、照明、水电管网敷设及配套工程等。其中,一级游览径长度2.5公里(宽7米)、二级主题游览径长度1公里(宽4-6米),凤凰湖湖区改造面积1.2万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新建与改造约600平方米。
招标范围: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
人员资质: 须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1)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②注册建造师不包括注册临时建造师。(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为: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3)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须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4)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具体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附件)
业绩资格: 本项目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企业信用等级:

公告正文

南沙湾南部滨海-天后宫区域场地综合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608-440115-04-05-147124
投资项目名称 南沙湾南部滨海-天后宫区域场地综合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南沙湾南部滨海-天后宫区域场地综合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名称 南沙湾南部滨海-天后宫区域场地综合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道滨海公园、天后宫景区内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道滨海公园、天后宫景区内,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总投资16000.00万元。主要建设场地综合提升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包括含硬质铺装、绿化土方、水系改造、构筑物、公共厕所、水上舞台、停车场以及管网改造、电气照明、智能化工程及亮化(不含灯笼及大地铺装灯具)等。总面积约39.12万平方米,主游线路2.5公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滨海公园及天后宫两大片区改造提升工程、两大门户建设、配套服务设施新建与改造、园路系统提升道路工程(含城市次干路)、给排水工程(给水管径DN100、排水管径DN300)、景观绿化生态提升工程、及旅游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给排水、照明、水电管网敷设及其他配套工程等。其中,一级游览径长度2.5公里(宽7米)、二级主题游览径长度1公里(宽4-6米),凤凰湖湖区改造面积1.2万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新建与改造约600平方米。
招标内容 本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开展本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2)根据初步设计文件、项目相关论证报告及政府相关批文要求开展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按施工图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施工图纸,完成预算编制;3)工程施工及相应的报建报批(协助发包人)、竣工图、验收、资料档案、结算等工作。(具体招标内容详见附件)
工期(交货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暂定设计阶段15日历天,施工阶段50日历天。1、设计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发包人将根据项目推进实际,拟定设计阶段各节点工期计划,中标人须按照发包人下达的计划任务书及节点要求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2、施工工期: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01日(暂定,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12月20日。(具体工期要求详见附件)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3913.18152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证书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③国内申请人设计的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④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⑤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⑥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②注册建造师不包括注册临时建造师。(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为: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3)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须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4)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具体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附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9-24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10-14 08:3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10-14 08:3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10-14 08:30:00 开标地点 第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人 广州南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803室
招标人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0-66806279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人 刘雨婷、王勇新 联系电话 020-83543621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投资类项目) 联系电话 020-39053237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
相关附件:
【发布】招标文件-南沙湾南部滨海-天后宫区域场地综合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pdf【发布】招标文件-南沙湾南部滨海-天后宫区域场地综合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doc【发布】招标公告-南沙湾南部滨海-天后宫区域场地综合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doc【发布】招标公告-南沙湾南部滨海-天后宫区域场地综合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pdf【发布】设计任务书-南沙湾南部滨海-天后宫区域场地综合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docx【发布】图纸相关技术材料.rar【发布】合同模板-南沙湾南部滨海-天后宫区域场地综合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