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2026年省内高铁干线光缆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勘察,信息智能,工程总承包 江西 77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6-09-23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勘察,信息智能,工程总承包 归属地: 江西 南昌市
招标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公告类别: 招标
预算: 8341.98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2026-10-26
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 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铁路工程专业一级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
人员资质: 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证)。 注册建造师证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要求执行并提供相关电子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证书(例如未在有效期内或未按要求手签),不予认可。
业绩资格: 2.5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关键页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的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且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同类项目业绩指铁路红线内的通信工程光缆施工或铁路红线内的含光缆施工的总承包业绩 (2)业绩金额以合同关键页签订的金额为准;若合同关键页无具体金额,则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结算依据,若提供的业绩 (3)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 (5)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盖合同甲方部门章或公章,并证明该合同业绩为铁路红线内的业绩
企业信用等级: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江西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2026年省内高铁干线光缆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ZT-2026-12860),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采购内容:全省范围内高铁干线光缆勘察、设计、施工。
1.2项目预算:本项目不含税预算金额7665.7万元,含税预算金额8341.98万元。
1.3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各标段选取一名中标人,允许投标人最多中标一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号
标段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标段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其中勘察设计部分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其中施工部分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其中不含税安全生产费(万元)
实施区域
标段1
4254.74
3909.81
232.09
3677.72
72.12
铁路段:南昌-鹰潭、九江-景德镇-衢州
标段2
4087.24
3755.89
222.96
3532.93
69.28
铁路段:安庆-九江、南昌-九江、南昌-赣州

1.4计划工期:订单下达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铁路单位审批工作(包括铁路单位设计方案评审、铁路单位施工组织方案审查、完成铁路单位施工审批工作、获取铁路开工许可)及施工进场工作,同时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其中图纸为AUTOCAD或VISIO或PDF文件),并由甲方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且能满足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设备清单或文件。施工任务(采购内容及范围中约定的所有内容)在订单下达之日起12个月内完工,完工后30日内具备初验条件,于初验通过后30日内完成结算送审。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光缆甲供),乙方负责施工进场协调,因协调不成导致的工期延误、项目停滞由乙方承担损失,且甲方不予结算。
1.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年。
1.7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1.8合同签订:中标人将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签订合同。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报价折扣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2投标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3)资质:
(1)勘察资质: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①、②勘察资质之一(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负责勘察的成员须满足本要求):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①、②设计资质之一(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成员须满足本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以下a、b资质:
a.铁道行业甲(Ⅰ)级设计资质或铁道行业(通信信号)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b.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施工资质:
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须满足本要求):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评审依据:
(1)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供应商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进行核验企业资质证书,对于存在资质被标注“资质异常”的,如投标人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供应商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未更新状态的,投标人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对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须加盖印章)的,对应资质予以认可;否则对应资质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须满足本要求):
1.通信安管人员:
(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且须同时具备以下【3】项要求:
①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③投标人须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为本项目至少配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住建安管人员:
(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且须同时具备以下【3】项要求: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③投标人须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为本项目至少配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证)。
3.特种作业证人员:投标人为本项目至少配置【2】名特种作业人员:【1】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1】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压电工作业或低压电工作业)。
评审依据:
(1)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在投标人本单位或下属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社保缴纳时间范围须在2026年6月起至投标截止日)。
(3)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承诺函。
(4)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要求执行并提供相关电子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证书(例如未在有效期内或未按要求手签),不予认可。
(5)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日期在2026年6月1日(不含)之前的,须提供复审证明;复审日期在2026年6月1日(含)之后的,无须提供复审证明。同时,特种作业操作证须在***.*****.***/上可查询,否则不予认可。
(6)A证人员之间、B证人员之间、C证人员之间在满足以上要求的情况下可重复(例: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A证人员与持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A证人员可以为同一人)。
(7)安管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之间互相不得兼任(例:A证人员不得兼任B证人员,C证人员不得兼任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人员不得兼任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压电工作业或低压电工作业)人员)。
2.5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关键页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的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且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同类项目业绩指铁路红线内的通信工程光缆施工或铁路红线内的含光缆施工的总承包业绩,且需为既有线路(线路已开通运营,铁路开通时间应早于合同签订时间)。
评审依据:
(1)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订日期页和签字盖章页)。
(2)业绩金额以合同关键页签订的金额为准;若合同关键页无具体金额,则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结算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同时包含订单和结算依据则以结算依据为准。
(3)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4)提供铁路开通运营时间截图,查询方式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或百度百科。
(5)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盖合同甲方部门章或公章,并证明该合同业绩为铁路红线内的业绩。
2.6投标人须承诺企业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企业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须满足本要求)。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协议书中工作职责为施工的单位。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2.8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江西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江西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23日19时00分至2026年10月8日1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2.4提醒事项: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IP地址一致的供应商(IP地址包括领取招标文件IP地址、下载澄清文件IP地址或递交投标文件IP地址),属于异常情形(ip地址显示2.2.2.x网段的除外,该网段为代理服务器虚拟网络地址),评标委员会将发出澄清,如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并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处理。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按项目发售。招标文件款支付至以下账户,支付完成后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原则上只提供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出后会发到各投标人的报名邮箱。
汇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税务识别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3MA384FA655】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311093001570001452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的,其投标无效。
5.3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38号】。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投标人注册
6.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35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南大道世茂水城4-7号楼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1908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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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人:石菲菲、万丽云、聂昊罡
项目负责人:石菲菲
电话:0791-86587621
电话:13217915029(石菲菲)、1817915206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3217915029@189.cn(石菲菲)
网址:http://***.*****.***
网址:/
账户名称:/
账户名称: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账号:/                           
账号:3110930015700014528
异议渠道:方式①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方式②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13217915029@189.cn实名提出,异议联系人13217915029(石菲菲)。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重要提示:为贯彻落实招投标法律法规,遏制串通投标(响应)等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加强对违法违规投标(响应)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健康的营商环境,推进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在招标过程中发现串通投标(响应)行为,招标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以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从严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将有关情况移交监管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违规供应商自行承担。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