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类型: | 规划,建筑设计 | 归属地: | 江苏 镇江市 |
| 招标人: | 镇江高新地产有限公司 | 公告类别: | 招标 |
| 预算: | 132000.00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
| 建设规模: | 项目(G2404、G2505地块)总用地面积132933平方米(折合199.40亩)。项目总建筑面积226144.88平方米,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134442.65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91702.23平方米。按容积率为1.01,建筑密度28.12%,绿地率30.01%的规划指标执行。 G2404地块总用地面积113690平方米(折合170.54亩)。项目总建筑面积195057.42平方米。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114820.48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80236.94平方米。容积率为1.01,建筑密度29.87%,绿地率30.01%。 G2505地块总用地面积19243平方米(折合28.86亩)。项目总建筑面积31087.46平方米,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19622.17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11465.29平方米。容积率为1.02,建筑密度17.77%,绿地率30.01%。2.1.3合同估算价:132000万元。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约 920 日历天。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 11月16日;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7 年 1 月23日(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9 年 5 月23日。2.1.5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且满足发包人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设计深度不低于《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16版),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25年版)、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中等有关现行设计的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工程相关的物资材料)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注:投标文件制作说明,因招标文件关于质量要求的内容较多,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及投标函附录等制作中的工程质量只需填入“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标准”。2.1.6:。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1)工程设计招标范围:设计任务书中所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全部专项设计及深化设计内容,建筑专业、结构专业(含桩基工程、装配式PC构件深化拆分设计)、基坑支护工程、场地永久性挡土墙工程设计;钢结构、幕墙、建筑节能、太阳能系统专项设计;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人防工程设计(含人防平战转换专项设计);室外总体及配套设计;日照计算等;负责精装修设计及各专业施工图二次深化设计。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评审费、专家论证费、会务费、会场租赁费、设计驻场费及一切费用)。(2)施工招标范围:设计任务书中所有工程内容,并包含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需的辅助工作和配套工程,以及满足项目竣工备案、配套设施查验、交付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红线范围内地下隐蔽障碍物及地表踏勘现场需要拆除的障碍物、场地平整、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及降排水(含总包范围内的基坑监测)、土建及安装(地上及地下建筑,含人防地下室)、水电、消防(含室外消防)、电梯采购及安装、太阳能及光伏采购及安装、运动器械、游乐场设施、景观小品、充电桩、楼宇亮化、通风、智能化、人防工程、外墙保温和涂料、铝饰面、幕墙、门窗、进户门工程、防火门工程、栏杆、格栅、护栏工程、防水工程、地坪工程、坡道出入口雨篷以及采光井玻璃顶棚等、室内及地下室公共区域装修、售楼处及示范区(包含售楼处室内精装修、公开示范区会所装修、示范区景观、4套样板间装修等)、物业管理用房装修、社区养老用房装修、邮政用房装修、通信机房装修、垃圾房公厕等配套用房装饰装修、空调采购与安装(电梯及机房、消控室、门卫、物业用房)、地下室除湿机采购与安装、变配电、室外综合管网、室外排水及消防、室外绿化灌溉、雨水收集系统及监测系统、室外火灾报警、一氧化碳监测、智能信包箱、室外道路、景观铺装、绿化、小区路灯、小区围墙、挡土墙、大门及门卫、标牌及铭志牌、道路划线、小区道路及管网与城市道路及管网接驳、海绵工程及配套设施、声像影像资料和档案移交(满足工程验收及评优的所有资料)、开荒保洁及精保洁(满足各项验收及交付,不限次数)等,以及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专项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正式水、电、燃气等)、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配合第三方检测的所有工作及措施等;履行对建设单位委托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来水、燃气、通信、邮政、供电外线等)的管理义务,负责现场施工的协调、配合、指挥、管理、恢复;工艺样板展示区和实体样板相关建造、维护、拆除。从市政环网柜出线至所有用电点位的供电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供电设计、报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管道施工、公变专变电房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三方检测、报验、正式电接入、移交及供电全部行政审批手续办理),须满足项目整体开发进度、竣备节点前正式电接入,负责送电成功。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是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投标人资质条件:(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3)要求: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①注册建筑师一级。②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且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
| 招标范围: | 北京勤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资质: |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凤凰里项目(G2404、G2505地块)开发项目(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北京勤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镇江高新区团山路以南、润兴路以东、润旺路以北、长山渠路以西。2.1.2建设规模:项目(G2404、G2505地块)总用地面积132933平方米(折合199.40亩)。项目总建筑面积226144.88平方米,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134442.65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91702.23平方米。按容积率为1.01,建筑密度28.12%,绿地率30.01%的规划指标执行。 G2404地块总用地面积113690平方米(折合170.54亩)。项目总建筑面积195057.42平方米。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114820.48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80236.94平方米。容积率为1.01,建筑密度29.87%,绿地率30.01%。 G2505地块总用地面积19243平方米(折合28.86亩)。项目总建筑面积31087.46平方米,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19622.17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11465.29平方米。容积率为1.02,建筑密度17.77%,绿地率30.01%。2.1.3合同估算价:132000万元。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约 920 日历天。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 11月16日;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7 年 1 月23日(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9 年 5 月23日。2.1.5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且满足发包人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设计深度不低于《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16版),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25年版)、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中等有关现行设计的要求。 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且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 (3)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 (4)建筑规划总图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 (5)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 |
| 人员资质: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①注册建筑师一级。②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且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4业绩要求:(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厂房、仓储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厂房、仓储除外)。须提供合同;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厂房、仓储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厂房、仓储除外),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78000万元及以上的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厂房、仓储除外),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合同;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厂房、仓储除外),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资格审查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中投标人类似业绩可以兼得。(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类似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4)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类似业绩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3.5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1)自 年 月 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2)自 年 月 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自 年 月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4)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3家(≤3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必须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10投标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3.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文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3)投标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4〕12号)以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中列入限制市场准入企业和人员名单;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已解除限制市场准入状态的,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且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 (3)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 (4)建筑规划总图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 (5)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 (6)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 (7)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 (8)智能化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 (9)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 注:1、以上人员要求满分3分,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其余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3、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提供以上相关资格证书、 |
| 业绩资格: |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厂房、仓储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厂房、仓储除外)。须提供合同;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厂房、仓储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厂房、仓储除外),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78000万元及以上的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厂房、仓储除外),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合同;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厂房、仓储除外),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资格审查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中投标人类似业绩可以兼得。(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类似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4)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类似业绩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3.5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1)自 年 月 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2)自 年 月 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自 年 月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4)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3家(≤3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必须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10投标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3.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文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3)投标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4〕12号)以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中列入限制市场准入企业和人员名单;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已解除限制市场准入状态的,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5. 评标方法 条款号 评 审 因 素 评 审 标 准 |
| 企业信用等级: | 凤凰里项目(G2404、G2505地块)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凤凰里项目(G2404、G2505地块)开发项目已由镇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高新管复[202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江高新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镇江高新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凤凰里项目(G2404、G2505地块)开发项目(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北京勤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镇江高新区团山路以南、润兴路以东、润旺路以北、长山渠路以西。2.1.2建设规模:项目(G2404、G2505地块)总用地面积132933平方米(折合199.40亩)。项目总建筑面积226144.88平方米,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134442.65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91702.23平方米。按容积率为1.01,建筑密度28.12%,绿地率30.01%的规划指标执行。 G2404地块总用地面积113690平方米(折合170.54亩)。项目总建筑面积195057.42平方米。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114820.48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80236.94平方米。容积率为1.01,建筑密度29.87%,绿地率30.01%。 G2505地块总用地面积19243平方米(折合28.86亩)。项目总建筑面积31087.46平方米,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19622.17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11465.29平方米。容积率为1.02,建筑密度17.77%,绿地率30.01%。2.1.3合同估算价:132000万元。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约 920 日历天。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 11月16日;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7 年 1 月23日(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9 年 5 月23日。2.1.5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且满足发包人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设计深度不低于《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16版),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25年版)、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中等有关现行设计的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工程相关的物资材料)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注:投标文件制作说明,因招标文件关于质量要求的内容较多,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及投标函附录等制作中的工程质量只需填入“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标准”。2.1.6其他:/。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1)工程设计招标范围:设计任务书中所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全部专项设计及深化设计内容,建筑专业、结构专业(含桩基工程、装配式PC构件深化拆分设计)、基坑支护工程、场地永久性挡土墙工程设计;钢结构、幕墙、建筑节能、太阳能系统专项设计;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人防工程设计(含人防平战转换专项设计);室外总体及配套设计;日照计算等;负责精装修设计及各专业施工图二次深化设计。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评审费、专家论证费、会务费、会场租赁费、设计驻场费及其他一切费用)。(2)施工招标范围:设计任务书中所有工程内容,并包含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需的辅助工作和其它配套工程,以及满足项目竣工备案、配套设施查验、交付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红线范围内地下隐蔽障碍物及地表踏勘现场需要拆除的障碍物、场地平整、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及降排水(含总包范围内的基坑监测)、土建及安装(地上及地下建筑,含人防地下室)、水电、消防(含室外消防)、电梯采购及安装、太阳能及光伏采购及安装、运动器械、游乐场设施、景观小品、充电桩、楼宇亮化、通风、智能化、人防工程、外墙保温和涂料、铝饰面、幕墙、门窗、进户门工程、防火门工程、栏杆、格栅、护栏工程、防水工程、地坪工程、坡道出入口雨篷以及采光井玻璃顶棚等、室内及地下室公共区域装修、售楼处及示范区(包含售楼处室内精装修、公开示范区会所装修、示范区景观、4套样板间装修等)、物业管理用房装修、社区养老用房装修、邮政用房装修、通信机房装修、垃圾房公厕等配套用房装饰装修、空调采购与安装(电梯及机房、消控室、门卫、物业用房)、地下室除湿机采购与安装、变配电、室外综合管网、室外排水及消防、室外绿化灌溉、雨水收集系统及监测系统、室外火灾报警、一氧化碳监测、智能信包箱、室外道路、景观铺装、绿化、小区路灯、小区围墙、挡土墙、大门及门卫、标牌及铭志牌、道路划线、小区道路及管网与城市道路及管网接驳、海绵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声像影像资料和档案移交(满足工程验收及评优的所有资料)、开荒保洁及精保洁(满足各项验收及交付,不限次数)等,以及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专项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正式水、电、燃气等)、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配合第三方检测的所有工作及措施等;履行对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来水、燃气、通信、邮政、供电外线等)的管理义务,负责现场施工的协调、配合、指挥、管理、恢复;工艺样板展示区和实体样板相关建造、维护、拆除。从市政环网柜出线至所有用电点位的供电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供电设计、报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管道施工、公变专变电房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三方检测、报验、正式电接入、移交及供电全部行政审批手续办理),须满足项目整体开发进度、竣备节点前正式电接入,负责送电成功。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是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投标人资质条件:(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3)其他要求: /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①注册建筑师一级。②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且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4业绩要求:(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厂房、仓储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厂房、仓储除外)。须提供合同;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厂房、仓储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厂房、仓储除外),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78000万元及以上的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厂房、仓储除外),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合同;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厂房、仓储除外),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资格审查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中投标人类似业绩可以兼得。(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类似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4)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类似业绩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3.5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1)自 年 月 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2)自 年 月 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自 年 月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4)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3家(≤3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必须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10投标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3.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文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3)投标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4〕12号)以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中列入限制市场准入企业和人员名单;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已解除限制市场准入状态的,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5. 评标方法 条款号 评 审 因 素 评 审 标 准 |
| [0]凤凰里项目(G2404、G2505地块)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ZJS2026072073 | 项目名称 | 凤凰里项目(G2404、G2505地块)开发项目 | |||||||||||||||||||||||||||||||||||||||||||||||||||||||||||||||||||||||||||||||||||||||||||||||||||||||||||||||||||||||||||||||||||||||||||||||||||||||||||||||||||||||||||||||||||||||||||||||||||||||||||||||||||||||||||||||||||||||||
| 标段编号 | ZJS2026072073002001 | 标段名称 | 凤凰里项目(G2404、G2505地块)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 | |||||||||||||||||||||||||||||||||||||||||||||||||||||||||||||||||||||||||||||||||||||||||||||||||||||||||||||||||||||||||||||||||||||||||||||||||||||||||||||||||||||||||||||||||||||||||||||||||||||||||||||||||||||||||||||||||||||||||
凤凰里项目(G2404、G2505地块)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凤凰里项目(G2404、G2505地块)开发项目已由镇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高新管复[202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江高新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镇江高新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凤凰里项目(G2404、G2505地块)开发项目(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北京勤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镇江高新区团山路以南、润兴路以东、润旺路以北、长山渠路以西。2.1.2建设规模:项目(G2404、G2505地块)总用地面积132933平方米(折合199.40亩)。项目总建筑面积226144.88平方米,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134442.65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91702.23平方米。按容积率为1.01,建筑密度28.12%,绿地率30.01%的规划指标执行。 G2404地块总用地面积113690平方米(折合170.54亩)。项目总建筑面积195057.42平方米。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114820.48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80236.94平方米。容积率为1.01,建筑密度29.87%,绿地率30.01%。 G2505地块总用地面积19243平方米(折合28.86亩)。项目总建筑面积31087.46平方米,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19622.17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11465.29平方米。容积率为1.02,建筑密度17.77%,绿地率30.01%。2.1.3合同估算价:132000万元。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约 920 日历天。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 11月16日;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7 年 1 月23日(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9 年 5 月23日。2.1.5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且满足发包人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设计深度不低于《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16版),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25年版)、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中等有关现行设计的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工程相关的物资材料)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注:投标文件制作说明,因招标文件关于质量要求的内容较多,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及投标函附录等制作中的工程质量只需填入“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标准”。2.1.6其他:/。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1)工程设计招标范围:设计任务书中所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全部专项设计及深化设计内容,建筑专业、结构专业(含桩基工程、装配式PC构件深化拆分设计)、基坑支护工程、场地永久性挡土墙工程设计;钢结构、幕墙、建筑节能、太阳能系统专项设计;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人防工程设计(含人防平战转换专项设计);室外总体及配套设计;日照计算等;负责精装修设计及各专业施工图二次深化设计。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评审费、专家论证费、会务费、会场租赁费、设计驻场费及其他一切费用)。(2)施工招标范围:设计任务书中所有工程内容,并包含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需的辅助工作和其它配套工程,以及满足项目竣工备案、配套设施查验、交付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红线范围内地下隐蔽障碍物及地表踏勘现场需要拆除的障碍物、场地平整、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及降排水(含总包范围内的基坑监测)、土建及安装(地上及地下建筑,含人防地下室)、水电、消防(含室外消防)、电梯采购及安装、太阳能及光伏采购及安装、运动器械、游乐场设施、景观小品、充电桩、楼宇亮化、通风、智能化、人防工程、外墙保温和涂料、铝饰面、幕墙、门窗、进户门工程、防火门工程、栏杆、格栅、护栏工程、防水工程、地坪工程、坡道出入口雨篷以及采光井玻璃顶棚等、室内及地下室公共区域装修、售楼处及示范区(包含售楼处室内精装修、公开示范区会所装修、示范区景观、4套样板间装修等)、物业管理用房装修、社区养老用房装修、邮政用房装修、通信机房装修、垃圾房公厕等配套用房装饰装修、空调采购与安装(电梯及机房、消控室、门卫、物业用房)、地下室除湿机采购与安装、变配电、室外综合管网、室外排水及消防、室外绿化灌溉、雨水收集系统及监测系统、室外火灾报警、一氧化碳监测、智能信包箱、室外道路、景观铺装、绿化、小区路灯、小区围墙、挡土墙、大门及门卫、标识标牌及铭志牌、道路划线、小区道路及管网与城市道路及管网接驳、海绵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声像影像资料和档案移交(满足工程验收及评优的所有资料)、开荒保洁及精保洁(满足各项验收及交付,不限次数)等,以及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专项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正式水、电、燃气等)、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配合第三方检测的所有工作及措施等;履行对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来水、燃气、通信、邮政、供电外线等)的管理义务,负责现场施工的协调、配合、指挥、管理、恢复;工艺样板展示区和实体样板相关建造、维护、拆除。从市政环网柜出线至所有用电点位的供电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供电设计、报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管道施工、公变专变电房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三方检测、报验、正式电接入、移交及供电全部行政审批手续办理),须满足项目整体开发进度、竣备节点前正式电接入,负责送电成功。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是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投标人资质条件:(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3)其他要求: /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①注册建筑师一级。②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且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4业绩要求:(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厂房、仓储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厂房、仓储除外)。须提供合同;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厂房、仓储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厂房、仓储除外),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78000万元及以上的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厂房、仓储除外),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合同;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厂房、仓储除外),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资格审查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中投标人类似业绩可以兼得。(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类似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4)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类似业绩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3.5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1)自 年 月 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2)自 年 月 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自 年 月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4)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3家(≤3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必须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10投标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3.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文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3)投标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4〕12号)以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中列入限制市场准入企业和人员名单;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已解除限制市场准入状态的,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5.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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