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业务类型: |
施工,信息智能,工程总承包 |
归属地: |
山东 枣庄市 |
| 招标人: |
枣庄银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别: |
招标 |
| 预算: |
15000.00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2026-10-09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总投资约 15000 万元。本项目包括(1)利用 5G 传 输技术,搭建监测预警总平台 1 套以及区域子平台;(2)对全市商铺进一步织 密 5G 视频防控网络,安装网络前端 AI 预警系统。通过本项目建设构筑立体 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现枣庄市全域公共安全信息化处 理能力提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范围: |
枣庄市科建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 企业资质: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 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工程)甲级及以上
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 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规 定),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 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 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 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工程总承包 |
| 人员资质: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 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必须均在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5、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通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规 定),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 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 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 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资格(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且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必须均在投标人 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项目负责人; 5、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通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证书;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业绩资格: |
|
| 企业信用等级: |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联合体投标 的,联合体中有一个(含)及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招标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
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注: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 联合体的,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 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 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 目承担连带责任。)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联合体投标的,联 合体中有一个(含)及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起至开标时间。 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0.61、付款方式: (一)相关设计费部分:合同签订生效后,预付设计费 70%;工程 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剩余 30%设计费 。 (二)施工部分:1、合同签订生效后,预付 30%工程款; 2、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次支付至经监理与跟踪审计机构认定的工 程量(包含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到场确认量)造价的 85%,项目可分 批向发包方报送结算申请和结算资料,工程结算审核完毕后(双方确认) 支付至结算价的 97%,剩余 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 次性返还。 3、最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 4、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注:1、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开具对应的发票。 质保期:两年(国家有相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7.承包人承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 指导意见》(建质〔2020〕46 号)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 发山东省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节科函〔2021〕1 号),尚未竣工及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均应结合工程进度编制建筑 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并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新建建筑施工现场 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300 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 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200 吨。 8.承包人承诺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 724 号)、《山东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印发<山东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专项小组工作规则>的通知》、《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指导手册》及有关规 定,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乙方不得因甲方未付或未足额支付工程款为由暂停施工。 10.乙方及其下属分包、民工在工地现场、销售部、集团公司、枣庄市信 访局、市政府或其它公共场合上访、闹事,每次处以 5 万元违约金;若在 山东省级单位上访每次处以 10 万元违约金;若在北京市上访每次处以 20 万元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列入集团采购黑名单,禁止参与集团项目招 标采购。 11、接受异议和投诉的部门及联系人 部门:枣庄银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大任 电 话:18263785777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公告正文
枣庄市社会治安防控5G融合应用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提前公示 枣庄市社会治安防控5G融合应用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提前公示本招标项目枣庄市社会治安防控5G融合应用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枣庄银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枣庄市科建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人拟于近期开展该项目的招标工作,现对枣庄市社会治安防控5G融合应用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予以公示。潜在投标人如认为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的内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规定,设置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条款,资格审查标准和评标标准不合理,影响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的,可在意见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意见,说明具体依据,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875566620@qq.com。公示期:2026年9月19日至2026年9月21日意见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17时联系方式:招标人:枣庄银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枣庄市高新区兴城街道长白山路88号联系人:刘大任联系方式:18263785777电子邮箱:zzytafk***.*****.***代理单位:枣庄市科建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和谐路2666号发展大厦院内南楼二楼201室联系人:延文君联系方式:18563268728邮箱:875566620@qq.com2026年9月18日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