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业务类型: |
勘察,检测 |
归属地: |
广东 广州市 |
| 招标人: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 |
公告类别: |
招标 |
| 预算: |
365.17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2026-10-11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拟新建市政道路3条,路线总长2.47千米,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横二路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0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路线长约1.3千米;横四路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0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路线长约0.55千米;纵二路为城市支路,红线宽15米,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20千米小时,路线长约0.62千米。 |
| 招标范围: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 企业资质: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
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 |
| 人员资质: |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 |
| 业绩资格: |
本项目不要求。 |
| 企业信用等级: |
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公告正文
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招标公告-花都区平西村 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代理单位:预算金额:0开标时间:2026-10-12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招标公告【电子标】投资项目代码2605-440114-18-01-282619投资项目名称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招标项目名称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标段名称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公告性质正常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投资:区级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拟新建市政道路3条,路线总长2.47千米,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横二路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0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路线长约1.3千米;横四路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0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路线长约0.55千米;纵二路为城市支路,红线宽15米,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20千米/小时,路线长约0.62千米。工程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通信管沟、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招标内容本项目相关申报检测及监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通信管沟、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市政路桥检测项目。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委托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依据,最终检测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工作,还包括: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④本招标项目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监测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其他满足本项目验收所需的业主委托的各类监测相关内容以及下列服务工作:①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能力及经验。②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和建筑物主体沉降观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③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且结清检测和监测费用之日止。从中标人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和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及验收时间,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的调整作出相应的执行计划。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65.17050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3.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种①、②、③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由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且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资质应满足要求,具体分工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注:以上相关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设置。3.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3.5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6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3.7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近二年(从2024年的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或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或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或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3.8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单位,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检测机构资质以承接检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勘察资质以承接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联合体应满足以上本公告第3.3点的要求。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要求。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09-1700:00:00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10-1215:00:00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10-1215:00:00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指引(网址:***.*****.***/)。开标时间2026-10-1215:00:00开标地点第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花山大道1号招标人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20-86848721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25楼招标代理联系人杨天柱联系电话020-83543598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20-86848721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公告。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登录企业库登录企业库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