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业务类型: |
施工,勘察,市政设计,工程总承包 |
归属地: |
河南 郑州市 |
| 招标人: |
河南郑许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别: |
招标 |
| 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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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截止日期: |
202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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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 |
在郑许市域铁路新郑机场站与郑机城际机场站之间,修建地下人行联络通道,联通郑许线新郑机场站与郑机城际。 |
| 招标范围: |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 企业资质: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具备国家一级
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
| 人员资质: |
总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
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
| 业绩资格: |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
| 企业信用等级: |
3.6.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中“专项查询/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出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 |
公告正文
郑许市域铁路新郑机场站地下换乘通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郑许市域铁路新郑机场站地下换乘通道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2604-410173-04-01-71369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郑许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18082/。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郑许市域铁路新郑机场站地下换乘通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2.2项目编号:HKG-JS-202607014。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4项目概况:在郑许市域铁路新郑机场站与郑机城际机场站之间,修建地下人行联络通道,联通郑许线新郑机场站与郑机城际。2.5招标范围:包括项目范围内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土建及装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竣工验收及交付、缺陷责任期内保修及其他相关服务等。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2.6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周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5月30日。2.7质量标准:2.7.1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规范、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招标人要求,且设计深度满足有关部门的审查、验收要求。2.7.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2.8标段划分:1个标段。2.9执行的招标投标政策: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采用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3.2.1、3.2.2、3.2.3项的要求3.2.1勘察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有效企业资质证书之一:(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3.2.2设计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有效企业资质证书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甲级资质。3.2.3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①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出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②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或其勘察类、设计类资质无法查询显示的)”,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3.3人员要求:3.3.1项目总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3.2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3.3.3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注:①以上人员及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委派该人员的联合体对应成员)正式员工,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②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査询信息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出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③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相互不得兼任。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注: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定义:本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完工日期在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100万元的包含城市隧道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②本项目的城市隧道工程指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3.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6信誉要求:3.6.1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3.6.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中“专项查询/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出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注:联合体内各方不受此限制。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职责分工。(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施工及相关服务工作,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方负责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勘察及相关服务工作,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有效企业资质证书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5)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负责本项目招标范围内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有效企业资质证书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甲级资质。(6)联合体各方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8)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1、3.5、3.6、3.7款的要求。特别提醒: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上述有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7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4.2招标文件售价:0元。4.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河南郑许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7.其他补充事宜7.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2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7.3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8.联系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河南郑许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地址:河南郑许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港区北车辆段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371-55168869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豆军建项目组其他成员:李剑、邱帅奇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联系人:豆军建、李剑、邱帅奇电话:0371-88886156电子邮件:wxzbglz***.*****.***监督部门(投诉受理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汇处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628室电话:0371-86199628电子邮件:gqjgk***.*****.***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