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业务类型: |
施工,市政设计,电力设计,工程总承包 |
归属地: |
河北 保定市 |
| 招标人: |
保定市满城区园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别: |
招标 |
| 预算: |
17394.85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202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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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 |
项目总投资17394.85万元,招标建安工程费11539.19万元。 |
| 招标范围: |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 企业资质: |
资质要求:3.1.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1.1.2具备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及以上资质;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承装、承试、承修三级及以上
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 |
| 人员资质: |
3.1.5.1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担任过自2021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项已完成的市政工程类(须含管网相关内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业绩。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设计业绩可用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代替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3.1.5.2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5.3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5.4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5.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5.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 业绩资格: |
自2021年09月01日以来已完成一项市政工程类(须含管网相关内容)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①2021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企业信用等级: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
公告正文
河北满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四期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保定市满城区园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9-1600: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10-0809:00河北满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四期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北满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四期一标段工程总承包已由保定市满城区行政审批局、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满审招标核准【2026】14号、保满发改投资【2023】135号、保满发改投资【2024】36号、保满发改投资【2026】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满城区园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全部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满城区园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7394.85万元,招标建安工程费11539.19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道路总长度为1127.593米,红线宽度分别为30米、40米、45米;新建管网总长度17201米,其中主管管径DN150-DN500给水管道及中水管道总长度为2572米;主管管径d800-d2400雨水管道总长度为2617米;d300-d400雨水口与雨水井连接管总长度约517米;主管管径d500-d800污水管道总长度为2348米,新建通信管道总长度约为1761米,供热管网4629米,电力线路延伸780米。新建照明路灯共72盏,照明电缆总长度约为2061米。建设地点:位于保定市满城区要庄乡(漕河科技创新示范园内)。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等相关手续工作。。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3.1.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1.1.2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及以上资质;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承装、承试、承修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1.1.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3.1.2财务要求:具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审计报告(近一年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等)(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1.3业绩要求:自2021年09月01日以来已完成一项市政工程类(须含管网相关内容)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①2021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设计业绩可用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代替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提供一个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和设计单位提供一个满足要求的设计业绩可视为一个合格业绩)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3.1.5.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担任过自2021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项已完成的市政工程类(须含管网相关内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业绩。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设计业绩可用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代替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3.1.5.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5.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5.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5.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5.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或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4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1600:00至2026-09-21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0-08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发布。7.其他公示内容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3)此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即采用: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向保定市满城区园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人联系人:程怡辉,联系电话:0312-713072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昊瑞、张鹏、冯硕、蔡美琦,联系电话:0312-2050872。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满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312-7130071电子邮箱:mcjsj7071136@163.com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0元。13.联系方式招标人:保定市满城区园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保定市满城区育才南街兰汀竹溪商业楼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邮编:072150邮编:071000联系人:程怡辉项目负责人:赵昊瑞电话:0312-7130722项目负责人电话:0312-2050872传真:/传真:/电子邮件:mcqyqj***.*****.***电子邮件:hbxjsc***.*****.***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账号:100148024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