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都矿业公司】湖北交投汉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中转仓项目HDZZC-1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施工,勘察,建筑设计,工程总承包 湖北 88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6-09-10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施工,勘察,建筑设计,工程总承包 归属地: 湖北 随州市
招标人: 湖北交投汉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类别: 招标
预算: 1200.00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2026-10-09
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万店镇西北约 6.4 公里处,在曹家湾辉绿岩矿区周边就近建设。中转料仓位于原矿区外运道路1.35公里处(用地面积约 64 亩)、建设总容量约 50万吨(其中3、4#储存能力不少于10万吨)。
招标范围: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具备:3.1.1资质:(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 (3)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 3.1.3业绩: 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
人员资质: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 3.1.3业绩: 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1个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需同时满足①和②:①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1个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勘察设计内容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业绩。②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1个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或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业绩。 3.1.4人员: (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要求: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或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或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 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职称; 安全员:2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业绩资格: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 (3)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 3.1.3业绩: 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1个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需同时满足①和②:①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1个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勘察设计内容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业绩。②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1个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或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业绩
企业信用等级: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注: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公告正文

【汉都矿业公司】湖北交投汉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中转仓项目HDZZC-1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汉都矿业公司】湖北交投汉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中转仓项目HDZZC-1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09-10湖北交投汉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中转仓项目HDZZC-1工程总承包(HBZD-202609FJ-011001001)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ZD-202609FJ-0110010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北交投汉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中转仓项目已由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608-421303-04-01-67464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交投汉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交投汉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随州市曾都区曹家湾建筑用辉绿岩矿区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万店镇西北约6.4公里处,在曹家湾辉绿岩矿区周边就近建设。中转料仓位于原矿区外运道路1.35公里处(用地面积约64亩)、建设总容量约50万吨(其中3、4#储存能力不少于10万吨)。其他:/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投标人作为总承包单位,负责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中转料仓工程内容进行地质勘查、工程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及验收、移交、缺陷保修及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协调等工作。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23合同估算价:1200.00万元2.3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3)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1.2财务: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3.1.3业绩: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1个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需同时满足①和②:①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1个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勘察设计内容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业绩。②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1个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或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业绩。3.1.4人员:(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要求: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或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或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职称;安全员:2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3.1.5投标人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注: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4)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3.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11日至2026年09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6.投标相关事宜/。7.评标办法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票决数量法的“评定分离”。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湖北交投汉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万店镇新街336号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光明中心34楼邮编:441300邮编:430050联系人:李晶晶项目负责人:徐雅洁、柯英、何圣泉电话:13554037016电话:15927612626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10.行政监督部门名称:随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地址:随州市曾都区沿河大道116号电话:0722-3327621传真:0722-3327621邮政编码:4413002026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