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业务类型: |
勘察,检测 |
归属地: |
江苏 南京市 |
| 招标人: |
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
公告类别: |
招标 |
| 预算: |
310.00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2026-09-30
|
| 建设规模: |
|
| 招标范围: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 企业资质: |
|
| 人员资质: |
|
| 业绩资格: |
|
| 企业信用等级: |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
公告正文
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收费公路联网收费部级系统南京双活中心硬件运维及现场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收费公路联网收费部级系统南京双活中心硬件运维及现场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TC-C-261110014项目名称:收费公路联网收费部级系统南京双活中心硬件运维及现场服务预算金额:31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310.000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收费公路联网收费部级系统南京双活中心硬件运维及现场服务3101投标人需完成收费公路联网收费部级系统基本运维相关工作,主要包括南京中心硬件维护服务、数据同步运维、驻场运维及技术支撑。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9日至2026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方式:现场领取;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领取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9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5层第二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3)本项目采购标的接受进口产品情况: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1)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3)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8号楼A座联系方式:贺老师010-6529932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联系方式:韩博、辛颖1381047456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博、辛颖电话:13810474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