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业务类型: |
施工,建筑设计,工程总承包 |
归属地: |
广东 广州市 |
| 招标人: |
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别: |
询价 |
| 预算: |
98.60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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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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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 企业资质: |
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
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
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或以上)
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
| 人员资质: |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比选申请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注:C类指安全考核证书未分类前的综合类证书,C3类指安全考核证书分类后的综合类证书;部分省份无C3类分类的,提供代表综合或土建的C类证书即可。 |
| 业绩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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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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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横琴)装修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公告 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横琴)装修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必选公告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横琴)装修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项目编号:0692-2620Z1065373)进行公开比选采购,诚邀合格国内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有关事项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横琴)装修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2、采购范围: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部分包括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的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软装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含估算)、参与材料和设备看样定版及考察;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竣工图审核及盖章;(2)施工部分包括对室内功能布局重新分区装修改造,室内改造面积约311.14平方米;对室内隔墙、地面、墙体等进行改造。工程内容包括装修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空调通风系统、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甲醛等有害气体、危险固体等达标的检测报告、处理突发应急需要及临时安排任务等及办公家具采购。3、要求质量标准:(1)设计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2)施工标准: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4、承包方式:承包人根据比选文件、合同文件等有关资料对本项目实施设计施工总承包:包设计,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通水、包通电、包移交、包结算、包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等,包控制投资、包项目协调管理、包报建及验收审批手续办理(若有)、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备案、包保修。合同价款根据比选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6、项目地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荣珠道191号写字楼3604房7、工期:90日历天(以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8、最高限价金额:本工程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98.6万元。具体详见下表:序号项目名称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备注1设计费7.6在中标价范围内包干2建安工程费91本项目为限额设计,工程结算价未超过中标建安工程费的按实结算,超过中标建安工程费的则按中标建安工程费结算。建安工程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报价基数×(1-投标下浮率)。施工图预算必须预留不少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5%的费用作为暂列金额3合计(1+2)98.6最高投标限价详细内容请参阅比选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二、合格的比选申请人1、比选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2、比选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3、比选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比选申请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资质(1)与(2):(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④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或以上)资质;⑤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⑥香港企业满足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注: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要求设置。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要求设置。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1)比选申请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比选申请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2)比选申请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注:C类指安全考核证书未分类前的综合类证书,C3类指安全考核证书分类后的综合类证书;部分省份无C3类分类的,提供代表综合或土建的C类证书即可。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6、比选申请人已签署盖章的比选申请人声明;7、比选申请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比选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比选申请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判定为无效标。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比选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由2家组成,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②联合体各单位均应满足招标公告对比选申请人合格条件的规定,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比选申请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④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承担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三、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8月25日00:00:00至2026年8月31日00:00:00地点:【交易平台2.0】网页(***.*****.***/ebidding/#/login)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并购买文件,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文件之前,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交易平台2.0】网页(***.*****.***/ebidding/#/login)进行注册及登录,操作步骤详见***.*****.***/gmeetc/help-center(如已注册请忽略,直接登录后进行购买)。线上购买流程:①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③购标订单完成后,比选申请人可登录【交易平台2.0】,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为电子投标,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和投标;没有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比选申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好,以免影响正常投标。购标及CA办理流程详见:***.*****.***/gmeetc/help-center四、比选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14:30:00(北京时间)。报价人应于询价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成功递交所有电子响应文件。五、开标方式:电子一步法。评分方法:综合评价法。六、开标时间:同询价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七、报价人必须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八、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九、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上发布。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丹雅联系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荣珠道191号写字楼3606房电话:020-38302919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东照大厦5楼(邮编:510045)项目联系人:叶先生电话:020-66341022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