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144团2024年镇区道路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施工,监理,市政设计,工程总承包 新疆 79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6-08-24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施工,监理,市政设计,工程总承包 归属地: 新疆 石河子市
招标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四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公告类别: 招标
预算: 招标截止日期: 2026-09-17
建设规模: 本工程研究范围共包含3条道路,道路总长2912m,其中美好路道路长度为1045m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为24m;常安路道路长度为1417m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为20m;文化路道路长度为450m 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为13.5m;本次对现有道路改造及完善人行道、等配套设施。
招标范围: 新疆辰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具有高级技术专业职称且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3)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
人员资质: 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具有高级技术专业职称且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3)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业绩资格:
企业信用等级: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ome)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的网页截图)。

公告正文

第八师144团2024年镇区道路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第八师144团2024年镇区道路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第八师144团2024镇区道路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6608004002260432)已由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投资[2023]352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四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144团3.项目工程规模:本工程研究范围共包含3条道路,道路总长2912m,其中美好路道路长度为1045m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为24m;常安路道路长度为1417m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为20m;文化路道路长度为450m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为13.5m;本次对现有道路改造及完善人行道、等配套设施。4.标段工程规模(1)E6608004002260432001001第八师144团2024年镇区道路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标段工程规模】:改造道路3条,总长2912。其中常安路(沙下公路-团结路)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0米,道路总长1417米;美好路(希望路-友谊路)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4米,道路总长1045米;文化路(希望路-钟兴路)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4米,道路总长450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供货期(天)E6608004002260432001001第八师144团2024年镇区道路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根据建设方项目方案和投资,对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进度和造价等全面负总责,为交钥匙工程。负责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工作,配合项目业主完成部门协调、项目审计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各阶段所有设计成果需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解决的问题,参与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负责施工全过程的限额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正式出图前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出正式施工图。如果设计成果未通过审核,乙方无偿对原设计成果进行修改,直到通过审批为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施工范围包括:本工程总承包设计范围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且包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须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按照档案馆的要求收集整理装订整套工程竣工资料及电子版工程档案)。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不含设备购置)。项目设计和施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初步设计及图纸。280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条件:3.1主体要求: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3.2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中标人若为疆外企业,需在开工前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或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网址:***.*****.***)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3主要负责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具有高级技术专业职称且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3)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以上人员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业绩;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上述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项目,以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果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一成员满足上述条件即可。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组成联合体的企业数量不得超过贰家。(2)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7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ome)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的网页截图)。3.8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企业或者从业人员不得存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3.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四、投标须知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五、招标文件获取1.领取时间:2026年08月25日00时00分至2026年08月30日23时59分2.领取方式: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7日10时30分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完成。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标证通手机CA移动证书或实体CA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5.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6.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7日10时30分2.开标地点: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BidOpeningVideoManager/frame/pages/login/login八、其他说明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①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网上提问”菜单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②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88553、0991-8844613。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上发布。十、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93-2015570十一、联系方式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四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辰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石河子市144团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城区天山路44小区14栋C8号联系人:高建龙联系人:苏杭、芮雯(项目负责人)、陆月丽电话:13364989000电话:13201001040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