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业务类型: |
施工,建筑设计,工程总承包 |
归属地: |
江苏 南通市 |
| 招标人: |
南通天珏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别: |
招标 |
| 预算: |
42428.00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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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 |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项目用地面积约381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400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34419平方米。建筑密度≤29%,容积率1.2-1.3,其中住宅建筑占总计容面积的比例≤95%,绿地率≥30%,建筑控制高度≤40米。项目总投资约为10亿元。 |
| 招标范围: |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 企业资质: |
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
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具备国家一级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具有国家一级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②施工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
| 人员资质: |
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0.4分);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共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0.4分);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共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且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0.4分)。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管理人员配备: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②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且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0.4 分);
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拟派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质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且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0.4分); |
| 业绩资格: |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
| 企业信用等级: |
R(1)自2024年08月01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
公告正文
[新]南通市海门区消防中队东、北海路北侧(CR23032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资格后审公告 项目编号A3206840308000299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消防中队东、北海路北侧(CR23032地块)项目标段编号A3206840308000299001001标段名称南通市海门区消防中队东、北海路北侧(CR23032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类型招标公告南通市海门区消防中队东、北海路北侧(CR23032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消防中队东、北海路北侧(CR23032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海开备审【2026】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天珏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天珏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R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通市海门区消防中队东、北海路北侧(CR23032地块)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海门区北海路北侧、消防中队东侧2.1.2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项目用地面积约381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400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34419平方米。建筑密度≤29%,容积率1.2-1.3,其中住宅建筑占总计容面积的比例≤95%,绿地率≥30%,建筑控制高度≤40米。项目总投资约为10亿元。2.1.3合同估算价:约42428万元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095日历天。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10月1日,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7年1月1日,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9年9月30日2.1.5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等国家、省、市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设计深度的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满足所有验收相关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招标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执行国家、江苏省、南通市、行业有关的规范、标准和规程及施工图中规定的标准,当标准互相矛盾时,按高标准执行。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招标人要求等文件中要求不一致的,按照标准高的执行。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2.1.6其他:/2.2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并不限于工程建设手续配合办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管养、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前期工作内容:做好或配合做好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各类报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建设用地批准书;3、人防工程建设审批;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5、施工图设计及审查(人防、技防、配套、抗震、防雷设计等须审查内容);6、复垦恢复;7、人防专项审查;8、消防审查;9、气象审查;10、取得绿色二星预评价标识;11、委托质量监督;12、委托安全监督;13、施工许可证;14、取得临时用地审批通过的手续等。(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本项目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建设部门的要求)、日照分析、方案报批配合、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审查及抗震审查论证)、初步设计(含概算)深化调整及报批、外立面控制手册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含地下室及基础设计)、给水排水、电气(包含计量表箱出线至各楼栋内动力箱柜的接线、排管、电缆井、室内桥架)、暖通空调、人防工程(含平战转换预案、人防专用标识标牌及划线等)、基坑支护及降排水设计、综合管线设计、消防设计、装饰装修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精装修二次深化)、幕墙设计、景观园林设计】、施工图审查配合、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含综合管线、景观绿化、围墙、化粪池、道路、路灯、信报箱(含智能信包箱)、充电桩(符合相关部门验收要求)、室外充电棚、雨污水、门卫、垃圾房、公厕、移动式岗亭、有线电视室外红线内埋地管道、生活分垃圾类收集点、建筑垃圾收集点、临时建筑装修垃圾棚、汽车坡道玻璃雨棚、自行车坡道玻璃雨棚等】、泛光照明设计(含建筑亮化、景观亮化等)、智能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含雨水回用及收集、太阳能、光伏等、方案报批、通过审图、绿建验收配合、取得绿色二星预评价标识(含相关评审费及检测费)】、海绵城市设计、雨水回收、电梯设计、新风设计、交通划线设计、PC方案设计、装配式深化设计、信号覆盖设计、三网合一(电信、联通、移动)及有线电视设计、抗震支架设计、遮阳卷帘设计、小区内配电房和开闭所设计、居配电受电设计、样板房及售楼处装修设计(不包含样板房及售楼处的软装设计)、门窗设计及深化、标识标牌导视系统设计、栏杆百叶设计及深化、地库装修深化设计、划线及归家动线设计、地库及室外综合管线BIM设计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节能设计、户内精装、图纸报审及打印(施工图、消防及相关图审等)、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按发包人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人防工程应满足政策要求。(备注:①、充电桩设计应满足最新相关文件及竣工验收要求,因此提出的设计修改而增加的服务,设计费不调整;②、电气设计包含计量表箱出线至各楼栋内动力箱柜的接线、排管、电缆井、室内桥架。)(3)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验收、维护保养、质保等全部内容)。(4)施工内容:上述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含场地平整、河道处理等)、基坑支护及降排水、土石方工程、人防工程、桩基(包含设计试桩、工程试桩)、土建及安装工程(含给排水、强弱电、消防、暖通、空调、新风等内容)、专业工程(门窗、幕墙、栏杆、钢结构、智能化、标识标牌及划线施工安装、公共区域精装修(不含户内)、电梯、楼宇亮化工程施工、PC构件施工、信号覆盖工程、抗震支架、样板房及示范区装饰装修(不包含示范区及样板房软装)等)、室外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围墙、化粪池、路灯、信报箱、智能信包箱、充电桩(符合相关部门验收要求)、室外充电棚、雨污水、门卫、垃圾房、移动式岗亭、小区内配电房、开闭所(含深化设计后的建安工程)、所有配套单位的设备基础、零星工程、小区道路(含与市政道路接驳口及格栅井)、小区园林景观、综合管线、弱电管道、三网合一(电信、联通、移动)综合管线工程、有线电视红线内通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建筑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分类亭房、临时建筑装修垃圾棚、海绵城市施工(雨水回用及收集)、太阳能、光伏、汽车坡道玻璃雨棚、自行车坡道玻璃雨棚、开荒保洁和精保洁(满足工地开放、验收、交付等根据项目需求不论次数的室内外、外立面、地库等)、样板房及示范区后期拆除、恢复及改造升级、居配电受电工程内容)、项目施工过程中BIM运用等。其中:1)抗震支架施工范围包括满足项目验收所涉及的全部类别的支架采购及安装,包含但不限于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及各类配套工程等;2)零星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所有配套单位需要配合的土建及装修工程;(5)各类晒图费用。(6)验收移交保修: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的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R否□是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R否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投标人资质条件:(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R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②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c.若采用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提供。(3)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4)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1:以上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注2:①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内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全省统一主体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②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3.4业绩要求:(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设计业绩满足上述要求亦认可。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施工业绩满足上述要求亦认可。注:①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EPC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②如为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材料;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设计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工程总承包合同;两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③如为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提供已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维护的信息导入投标文件中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设计业绩满足上述要求亦认可。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施工业绩满足上述要求亦认可。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注1: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注2:①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EPC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②如为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材料;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设计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须体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该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两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③如为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须体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④如为监理业绩: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提供已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维护的信息导入投标文件中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在上述业绩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如发生变更,应提供相应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3.5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R(1)自2024年08月01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R(2)自2025年08月01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R(3)自2021年08月01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R(4)其他: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3.9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资格审查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5.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取综合总得分前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1)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束后,若有效投标人为3至5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依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不排序中标候选人;(2)若有效投标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则依次按下列办法筛选中标候选人。①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②经济标得分高的优先。如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上述得分仍然相同时,则由招标人代表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末位入围单位。抽签方式(采用1号球和2号球进行抽签,抽到1号球者入围中标候选人)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投标函签字盖章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拟派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拟派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投标企业与左述人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缴纳的2026年7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业务章)。实行网上打印人员保险的地区,此次投标可以使用彩打保险或网上截图(二维码或验证码保险可查询);投标诚信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诚信承诺书》。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资质动态监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合格。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其他禁止性情形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其他要求:无评标办法第“6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R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方案设计文件(≤35分):35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9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3分工程业绩(≤3分):1分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R是□否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52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一: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R方法二: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则:评标基准价=A×K,K的取值范围为94.5%、95%、95.5%、96%;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R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三、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审项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2.2.4(1)1.1方案设计文件(暗标)(35分)1.设计说明(0-4分)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4.各专业设计说明。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2.总平面布局(0-8分)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3.建筑功能(0-9分)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4.建筑造型(0-4分)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地体现建筑风格。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5.结构方案(0-3分)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6.设备方案(0-2分)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0-3分)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8.设计深度(0-2分)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设计要求、设计任务进行方案设计,提供PDF文件。本工程方案设计从以上几个方面进行评分(得分取所有设计文件评委评分中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注1:未提供的不得分,缺项的该项不得分。设计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徽标、文字、语句及其他特殊标记。注2:本项目投标人需将设计方案文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后在系统中上传至图纸文件,投标文件和图纸文件分开上传。2.2.4(2)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方法一: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R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则:评标基准价=A×K,K的取值范围为94.5%、95%、95.5%、96%;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2.2.4(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9分)1.总体概述(1.4-2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2.设计管理方案(0.7-1分)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3.施工管理方案(1.4-2分)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4.采购管理方案(0.7-1分)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0.7-1分)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要求:a.技术标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b.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c.表格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五号“常规”字(黑色),图片内的文字不执行文字大小要求;d.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e.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彩色标识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徽标、文字、语句及其他特殊标记。除此之外,对图片颜色、图片内文字的字体、字号、行间距、颜色不作要求。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出一页扣0.1分,扣完为止。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6年09月11日14时30分前至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进行书面答题。本次答辩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出题,按照1:3的出题比例随机抽取2道题(每道题1分),答卷采用暗标形式,答辩时间12分钟。最终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反映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有效标识。(2)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参考答案及得分点。2.2.4(4)项目管理机构(3分)(1)施工项目管理人员配备: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②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及投标企业与上述人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缴纳的2026年7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业务章)。实行网上打印人员保险的地区,此次投标可以使用彩打保险或网上截图(二维码或验证码保险可查询),否则不得分。(2)设计人员配备齐全,各专业负责人要求如下(设计负责人除外):①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且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0.4分);②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0.4分);③给水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共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0.4分);④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且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0.4分);⑤暖通空调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共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且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0.4分)。注: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提供投标企业与上述人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缴纳的2026年7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业务章)。实行网上打印人员保险的地区,此次投标可以使用彩打保险或网上截图(二维码或验证码保险可查询);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不予计分。2.2.4(5)工程业绩(1分)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的得1分;(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注:①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投标人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投标人为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②本项目投标单位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注1:资格审查业绩和上述加分项业绩不得为同一业绩,否则不得分。注2:①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②如为设计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材料;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设计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须体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该项目设计负责人);两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③如为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须体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上述加分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提供已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维护的信息导入投标文件中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评标的其他要求条款号条款内容评分/评审标准4.1.3设计文件合格分合格分:21分(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4.1.3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5名(不少于5名),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4.1.4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R带入□不带入定标程序条款号条款内容评审标准5.1.1定标委员会人数7人5.2.1定标标准R企业财务状况R企业运营情况R企业信誉R企业规模R企业荣誉R后期维护保障R投标报价: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综合考虑。R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技术咨询建议注: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营业额大的企业优于营业额小的企业②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③履约评价好的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的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④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业记录的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的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的企业;⑤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⑥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地市级荣誉少企业。5.3.1定标方法R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数量减少时,将继续定标。□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8月11日至2026年09月11日09时00分;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8.其他要求(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合格。(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资格审查不合格。(6)各潜在投标人,原南通诚信库停止使用,请本项目各投标单位将此次相关主体信息内容同步更新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具体要求按照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完成注册等操作。如在投标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技术支持或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未按要求操作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全省统一主体库咨询电话(1.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83668675;2.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513-59005900.)9.发布公告的媒介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上发布。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10.联系方式10.1招标主体招标人南通天珏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月亮湾小区500-1幢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兴中路234号同慧嘉园西门联系人许先生项目负责人唐青山电话18862849881电话15950856101传真/传真/邮编226100邮编226100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0.2相关部门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通市海门区工程建设管理和建筑市场监管股联系电话:0513-6802504510.3异议渠道异议受理的机构:南通天珏置业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月亮湾小区500-1幢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招标文件正文.pdf岩土初勘报告.pdf标前现场查看表.pdf可行性研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