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业务类型: |
勘察,市政设计 |
归属地: |
河北 邢台市 |
| 招标人: |
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告类别: |
招标 |
| 预算: |
10.13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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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 |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万元;建设规模:光明路(天地名都三期南侧-大庆路)道路排水管网工程,道路长度约450米,新建雨、污水管网各一道,道路、人行道、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建设地点: 南宫市光明路 ,建筑功能: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0.13 万元。服务期限:25 个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 |
| 招标范围: |
河北中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 企业资质: |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
| 人员资质: |
(1)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3)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
| 业绩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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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信用等级: |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
公告正文
南宫市道路管网基础设施项目(光明路部分)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南宫市道路管网基础设施项目(光明路部分)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宫市道路管网基础设施项目(光明路部分)勘察设计(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宫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宫市道路管网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南审批投资审字(2025)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建设规模:光明路(天地名都三期南侧-大庆路)道路排水管网工程,道路长度约450米,新建雨、污水管网各一道,道路、人行道、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建设地点:南宫市光明路,建筑功能:/。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0.13万元。服务期限:25个日历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他: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2.2招标范围:勘察范围:本工程全部勘察,包括勘探、土工试验、勘察成果整理、重点分析评价有关的工程地质问题等,出具满足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设计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配合等技术服务,最终施工图设计通过审图机构审查。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3.1.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3)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须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及分工。(2)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4)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须为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5)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下载招标文件等事宜。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1700:00:00至2026-06-24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8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7-10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8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8.其他公示内容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2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或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齐振勇、陈兆辉、朱明月,联系电话:0319-5222938、0311-68036150。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319-5221984转8318电子邮箱:/11.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12.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1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014.联系方式招标人: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南宫市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国际丽都2号楼1单元1404室邮编:055750邮编:050000联系人:齐振勇、陈兆辉项目负责人:魏冲电话:0319-5222938项目负责人电话:0311-68036150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hbzbzb1404@163.com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