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学院新校区南侧地块配套商业项目商业区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建筑设计 江苏 68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6-05-25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建筑设计 归属地: 江苏 宿迁市
招标人: 宿迁市隆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类别: 招标
预算: 124.00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人员资质: 4.2拟选派 4.2.1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4.2.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2.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业绩资格:
企业信用等级: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公告正文

宿迁学院新校区南侧地块配套商业项目商业区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9017001001本招标项目宿迁学院新校区南侧地块配套商业项目已由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隆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隆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工程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区1.2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拟建商业区建筑,建筑面积约40000m2。1.3设计周期:25日历天。下达设计通知后25日内提交合格的施工图文件。(不包含审查审批时间)1.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省、市、行业标准和相应的规范、规程、规定,符合相应阶段规定的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审查。1.5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提交完整成果资料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无设计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1.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服务范围包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对应阶段的报批报建报审工作、工程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期间等各阶段全过程技术服务工作和程序性工作。设计内容包括要求范围内的建筑物设计、构筑物设计,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人防、给排水、电气(含强、弱电、公建用电、开闭所、配电房等)、燃气、暖通、基坑支护、抗震设计、绿色建筑、节能、消防、幕墙工程、通信、三网、技防、智能化等。(其他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1.7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服务,包括设计任务书的所有内容。1.8本项目预算价为124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124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2.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3.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远程评标。3.1投标报价(30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3、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评委评审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3.2人员配备(16分)。3.3投标人业绩(6分)3.3.1投标人业绩(4分)3.3.2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3.4技术部分(48分)4.申请人资格要求4.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4.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4.2.1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4.2.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4.2.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4.2.2.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3其他要求: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4.3.2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4.3.3主要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除外):建筑专业1人、结构专业1人、给水排水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4.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4.5.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5.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4.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4.5.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4.5.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4.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26日09:00至2026年06月01日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5.2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bszn/005008/2019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投标文件的提交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6日09:30;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异议和投诉7.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咨询电话:0527-84387906。7.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发布。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10.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宿迁市隆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苏商大厦18楼地址:宿迁市青海湖路君临国际C座4楼联系人:吴泽伟联系人:李范范电话:15896081214电话:13401898520邮编:223800邮编:223800E-mail:E-mail:2450145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