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业务类型: |
施工,建筑设计,工程总承包 |
归属地: |
湖北 武汉市 |
| 招标人: |
武汉宜居万耀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别: |
招标 |
| 预算: |
36000.00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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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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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二部) |
资质要求
| 企业资质: |
具备以下两个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
| 人员资质: |
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之一。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和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和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3亿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和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设计业绩和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如有)等证明材料)。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提供无在建且中标后仅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提供无在建且中标后仅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 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人员社保详细说明: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6个月指2025年10月-2026年3月)。 (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备注: (6)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等相关声明即可,无需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 备注:1、本次开标活动采用不见面远程递交、解密方式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解密等操作可咨询65770441,联系人:高工。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开标会操作规程详见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附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你单位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所申请项目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4、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在该一体化平台登记)。 5、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若招投标期间招标人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报主管单位依法取消投标人资格。 |
| 业绩资格: |
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
| 企业信用等级: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等相关声明即可,无需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 备注:1、本次开标活动采用不见面远程递交、解密方式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解密等操作可咨询65770441,联系人:高工。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开标会操作规程详见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附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你单位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所申请项目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4、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在该一体化平台登记)。 5、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若招投标期间招标人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报主管单位依法取消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投标人在法定期限外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疑问或者异议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
公告正文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居住项目(P(2025)134号)地块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居住项目(P(2025)134号)地块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报建编号:4201192601270001报建名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居住项目(P(2025)134号)地块招标登记编号:202605081543230784招标项目名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居住项目(P(2025)134号)地块工程总承包(EPC)招投标监管部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招标人(盖章):武汉宜居万耀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程亮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二部)招标人联系人:章程招标联系电话:13164146055招标代理联系人:李祥峰、王谦、吴文博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018033995是否电子标:电子标工程地点:高新五路以南、中芯二路以西、高新六路以北、流芳路以东招标类别: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内容: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内容说明:(1)设计范围:建筑施工图、精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基坑支护设计、泛光设计、智能化设计、幕墙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咨询、海绵城市、标识系统设计、人防施工图、景观二次深化、钢结构、BIM设计、设计优化全过程技术服务。(2)施工范围:土石方工程,桩基支护工程,土建工程、内保温工程、精装修工程、幕墙工程、景观工程、门窗工程、栏杆百叶工程、电梯设备工程、橱柜工程、消防工程,防水材料、电线电缆及瓷砖供货等工作。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36000.000000立项批准文号:2601-420118-04-01-114550计划工期(日历天):974标段数/采购数:1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有关政策法规和招标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规范、满足发包方具体标准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预审办法: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26-05-0921:00~2026-06-0210:00投资总额(万元):94914.000000购领招标文件地点:招标文件发售价格:0.00购领招标文件时间: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报名方式:网上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评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公告状态:正常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资质: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需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投标人为独立投标的,应具有独立承接的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同时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任一方应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的设计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的施工业绩。(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如有)等证明材料,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3亿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4)人员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之一。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和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和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3亿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和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设计业绩和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如有)等证明材料)。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提供无在建且中标后仅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提供无在建且中标后仅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人员社保详细说明: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6个月指2025年10月-2026年3月)。(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备注:(6)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等相关声明即可,无需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备注:1、本次开标活动采用不见面远程递交、解密方式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解密等操作可咨询65770441,联系人:高工。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开标会操作规程详见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附件。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你单位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所申请项目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4、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在该一体化平台登记)。5、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若招投标期间招标人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报主管单位依法取消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投标人在法定期限外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疑问或者异议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合格投标人的数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