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6日—5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咨询 黑龙江 67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6-05-09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咨询 归属地: 黑龙江 齐齐哈尔市
招标人: 公告类别: 拟建
预算: 招标截止日期:
建设规模: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宝泉镇文昌村。项目利用克东县恒诚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灰渣作为回填材料,对废采石坑进行回填修复,修复面积4454m2,采石坑深约0.5-10m,坑容约3.6万立方米,日回填灰渣693.22t(925.52m3),压实系数不小于0.95,坡比约0.3%,设计回填量30000m3,回填期32天,回填完成后覆土80cm恢复为耕地。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招标范围: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人员资质:
业绩资格:
企业信用等级:

公告正文

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6日—5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6日—5月9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地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627号电话:0452-2318028邮编:161005电子邮箱:hpk0452@126.com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1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龙江三期150MW风电项目环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齐环行审〔2026〕33号2026年5月8日2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克东县恒诚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废弃矿坑(文昌村)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齐环行审〔2026〕34号2026年5月9日附件1:齐环行审〔2026〕33号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齐齐哈尔龙江三期15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附件2:齐环行审〔2026〕34号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克东县恒诚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废弃矿坑(文昌村)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