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业务类型: |
咨询 |
归属地: |
湖北 十堰市 |
| 招标人: |
十堰市发改委 |
公告类别: |
拟建 |
| 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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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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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 |
(一)退化湿地修复工程 |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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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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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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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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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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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省发改委关于十堰市郧阳区郧阳湖国家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十堰市发改委:报来《关于请求审查批复<十堰市郧阳区郧阳湖国家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十发改〔2026〕5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十堰市郧阳区郧阳湖国家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国咨评〔2026〕10号),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十堰市郧阳区郧阳湖国家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郧阳湖国家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512-420304-04-01-752512。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郧阳湖国家重要湿地位于汉江中上游,是丹江口水库重要的水源地。项目区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丰富,现有野大豆、细果野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2种,黑鹳、黄胸鹀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种,红腹锦鸡、鸿雁、白额雁、小白额雁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3种。目前,项目区尚面临湿地退化严重、栖息地生境单一、管护设施老化、科研监测体系滞后等问题。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遏制湿地退化趋势,恢复湿地生态净化与水源涵养功能,改善珍稀物种栖息环境,提升湿地保护管理智慧化水平,同时对筑牢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屏障也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是必要的。三、项目建设单位十堰市郧阳区林业局。四、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郧阳湖国家重要湿地。五、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2年。六、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一)退化湿地修复工程1.退化湿地修复。湿生植被恢复9.096公顷,树种包含水杉、垂柳、枫杨、乌桕等。2.栖息地修复。食源性植被恢复21.076公顷,树种包含乌桕、火棘、薹草、香蒲等;生态隔离带植被恢复0.36公顷,树种包含垂柳、水杉、枫杨、乌桕、火棘、枸骨等;植被控制3.5公顷。3.水系过滤网。在12个入湖口处设置水系过滤网共计220米。4.自然驳岸修复。驳岸生态修复6.158千米,包含石笼护岸3.73千米、缓坡入水毛石护岸2.428千米、水生植被恢复3.079公顷,树种包含芦苇、香蒲、狗尾草、艾草等。(二)保护巡护设施工程1.管理标识系统。设置中型界碑1座、引导标识牌50块、警示牌53块,升级改造电子界桩25个,安装浮标103个。2.重点区域围网(栏)。新建金属围网4.5千米,修缮金属围网6.5千米;新建生物围栏6.5千米,树种包含火棘、枸骨、马甲子等。3.监测巡护系统设备设施。维修巡护步道6.5千米,配置对讲机9部。4.湿地保护管理设施升级。维修改造机房1处,配置核心交换机、超融合服务器、鸟类智能分析服务器、通用服务器、防火墙、网络存储设备、异常行为分析服务器各1台(套),硬盘72片等;配置LED显示屏1处,面积13.79平方米。5.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新建卡口监控1处、视频监控点17处,更新视频监控点29处。(三)科研宣教监测设施工程1.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新建水文监测点1处,配置热成像双目手持设备2台、自动巡航无人机(含机巢)2套。新建鸟类监测点25处,配置成品人工鸟巢150个。2.宣教设施。新增宣传牌66个、标识牌15个,更新宣教牌24个。七、环保、水保及节能基本同意项目环保、水保及节能方案及工程管理方案。请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做到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认真落实。八、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013.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50.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9.23万元,预备费143.5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在符合国家政策和要求的前提下,积极争取中央投资支持。九、有关要求(一)项目不得以管护、宣教为名铺设旅游道路。(二)项目招标范围、方式及其组织形式见附表。(三)在初步设计阶段和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注意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四)请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批。附件:湖北省林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表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4月26日附件湖北省林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表建设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郧阳湖国家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其他√√√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及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规定规范组织开展各项招标投标活动。如未达到必须招标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其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审批部门盖章202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