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喀什“一市两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输水管线桁架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咨询 新疆 70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6-05-08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咨询 归属地: 新疆 喀什地区
招标人: 喀什地区城乡供水总站 公告类别: 竞谈
预算: 60.00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2026-05-22
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 新疆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人员资质:
业绩资格:
企业信用等级: 6.投标供应商参加项目领取磋商文件及投标环节期间采购活动前 3 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书(自拟); 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 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 购网(***.*****.***/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本次投标。 19.3 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 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公告正文

[政采云]喀什“一市两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输水管线桁架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喀什“一市两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输水管线桁架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2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JC-ZB-2026-A1项目名称:喀什“一市两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输水管线桁架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600000最高限价(元):6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喀什“一市两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输水管线桁架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数量:1预算金额(元):6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为保障喀什“一市两县”城乡供水安全,喀什地区城乡供水总站计划实施喀什“一市两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跨输水管线桁架桥水毁修复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应当就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洪水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编制喀什“一市两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输水管线桁架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2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5月22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喀什地区城乡供水总站地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193号喀什地区城乡供水总站联系方式:1309515568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喀什市深喀东院12栋2单元2012室联系方式:166898600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程立宇电话:16689860001附件信息:5.8挂网-招标文件.pdf535.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