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业务类型: |
市政设计 |
归属地: |
湖北 十堰市 |
| 招标人: |
十堰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
公告类别: |
竞谈 |
| 预算: |
95.00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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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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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湖北神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 企业资质: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
| 人员资质: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
| 业绩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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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信用等级: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公告正文
张湾区管廊建设及隐患管线更新改造(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张湾区管廊建设及隐患管线更新改造(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6-04-1914:52|发布单位:湖北神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4-30|项目监管地:十堰市本级|阅读次数:【项目概况】张湾区管廊建设及隐患管线更新改造(二期)工程初步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420301202606000443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0-2026-003773、项目名称:张湾区管廊建设及隐患管线更新改造(二期)工程初步设计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95(万元)6、最高限价:95(万元)7、采购需求:编制张湾区管廊建设及隐患管线更新改造(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并协助采购人通过专家评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5%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须提供相应材料);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和合同信用融资的政策。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04月20日至2026年04月24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3、方式: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6年04月20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6年04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五、开启1、时间:2026年04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2.资金来源:市级财政性资金;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十堰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2号联系方式:071986320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神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国瑞中心B座13楼联系方式:0719-863131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一峰电话:0719-863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