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业务类型: |
勘察,信息智能 |
归属地: |
福建 宁德市 |
| 招标人: |
宁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公告类别: |
竞谈 |
| 预算: |
8.42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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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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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 企业资质: |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颁发的不低于乙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及 不低于乙级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 信、无线通信)资质证书或不低于乙级工程设计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资质证书或工程 设计综合甲级 |
| 人员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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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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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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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宁德市中心城区交通信号联网联控提升改造项目方案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宁德市中⼼城区交通信号联⽹联控提升改造项⽬⽅案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项⽬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6-NDCG010-1项目名称:宁德市中心城区交通信号联网联控提升改造项目方案设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84201.8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84201.8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元)产品1宁德市中心城184201.8项其他未列明行否区交通信号联业网联控提升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合同履行期限:1、《设计方案》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设计方案》编制;通过评审后,5个自然日内完成《设计方案》修订。2、本项目合同有效期自项目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体项目验收合格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谈判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不低于乙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及不低于乙级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资质证书或不低于乙级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获取采购⽂件时间:2026年04月17日至2026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办理报名手续:1.现场报名: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递交至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332705657@qq.com),并联系项目经办小江(13616072215)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售价:¥200.0元(人民币)四、响应⽂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五、开启时间:2026年04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E-mail:332705657@qq.com2、投标保证⾦、报名费、服务费专⼾:户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账号:3500168630705250975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宁德蕉城支行⼋、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88号联系方式:章先生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联系方式:江小姐1361607221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江小姐电话:13616072215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熊绍斌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