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留区李高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的采购公告

规划 山西 68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6-04-02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规划 归属地: 山西 长治市
招标人: 长治市屯留区自然资源局 公告类别: 询价
预算: 98.00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2026-04-13
建设规模: 项目概况 屯留区李高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招标范围: 中晋久安(山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具备有效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
人员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城市(乡)规划类的高级规划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城乡规划师资质。
业绩资格: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2)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5)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以上有效证件应清晰的编入投标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业绩
企业信用等级: 信用承诺应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存在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和风险提示信息; (四)曾作出政府采购虚假承诺; (五)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6.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公告正文

屯留区李高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屯留区李高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3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4052026CCS00013项目名称:屯留区李高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980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采购包1数量:预算金额(元):980000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本次采购共一包,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包1,6个月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城市(乡)规划类的高级规划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城乡规划师资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3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4月13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治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行北路154号(中奥建商务楼)5层共享会议室506室长治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行北路154号(中奥建商务楼)5层共享会议室506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用由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取。代理费收费金额(元):/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治市屯留区自然资源局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麟绛西大街68号联系方式:0355-752306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晋久安(山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治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行北路154号(中奥建商务楼)联系方式:0355-26158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355-2615899附件信息:磋商文件(发布稿).docx1.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