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质量专项检测招标HYJAJC-1标段(第二次)(HBSJ-202408GL-072034002)招标公告

公路设计 湖北 73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6-03-30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公路设计 归属地: 湖北 孝感市
招标人: 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公告类别: 招标
预算: 350.00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2026-04-20
建设规模: 本项目起自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道,接已纳入G4京港澳高速改扩建工程的武汉西枢纽互通,沿既有高速改扩建,止于宜昌市猇亭区虎牙街道高家店枢纽互通,顺接宜昌联络线,全长 266.261公里。全线共设置27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宜昌联络线4.796公里,三伏潭、毛嘴、七星台3处互通连接线共长5.419公里。主线及宜昌联络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单侧分离增建路基宽度20.75米。新建及加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利用既有桥梁沿用原荷载标准,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1-2014)执行。三伏潭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毛嘴、七星台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设置监控通信分中心3处、养护工区3处,匝道收费站19处、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5处、停车区2处。项目建设总投资概算约为422亿元。实际建设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既有项目建设概况: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西至宜昌段起始于武汉西枢纽,经过武汉市蔡甸区,孝感市汉川市,仙桃市,潜江市,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宜昌市枝江市、夷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止于宜昌市伍家岗区高家店枢纽互通(沪渝高速与鸦猇高速交叉点),里程长度约为265.7公里,高家店枢纽互通往西设置连接线,连接宜昌收费站后,总里程长约为271公里。公路为双向4车道,全封闭的高速公路,路面设计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全线于2006年完成沥青混凝土路面加铺。
招标范围: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1-2014)执行。三伏潭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毛嘴、七星台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设置监控通信分中心3处、养护工区3处,匝道收费站19处、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5处、停车区2处。项目建设总投资概算约为422亿元。实际建设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既有项目建设概况: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西至宜昌段起始于武汉西枢纽,经过武汉市蔡甸区,孝感市汉川市,仙桃市,潜江市,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宜昌市枝江市、夷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止于宜昌市伍家岗区高家店枢纽互通(沪渝高速与鸦猇高速交叉点),里程长度约为265.7公里,高家店枢纽互通往西设置连接线,连接宜昌收费站后,总里程长约为271公里。公路为双向4车道,全封闭的高速公路,路面设计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全线于2006年完成沥青混凝土路面加铺。 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人员资质: HYJAJC-1
业绩资格: 3、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扫描件;②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交工验收证书等)扫描件。上述材料应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否则该业绩 2、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扫描件;②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交工验收证书等)扫描件。上述材料应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否则该业绩 6、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业绩方可视为投标人业绩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
企业信用等级: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公告正文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质量专项检测招标HYJAJC-1标段(第二次)(HBSJ-202408GL-072034002)招标公告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质量专项检测招标HYJAJC-1标段(第二次)(HBSJ-202408GL-072034002)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SJ-202408GL-0720340021.招标条件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6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50沪渝高速湖北省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554号)批复。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质量专项检测(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武汉市、孝感市、仙桃市、潜江市、荆州市、宜昌市建设规模:本项目起自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道,接已纳入G4京港澳高速改扩建工程的武汉西枢纽互通,沿既有高速改扩建,止于宜昌市猇亭区虎牙街道高家店枢纽互通,顺接宜昌联络线,全长266.261公里。全线共设置27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宜昌联络线4.796公里,三伏潭、毛嘴、七星台3处互通连接线共长5.419公里。主线及宜昌联络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单侧分离增建路基宽度20.75米。新建及加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利用既有桥梁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1-2014)执行。三伏潭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毛嘴、七星台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设置监控通信分中心3处、养护工区3处,匝道收费站19处、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5处、停车区2处。项目建设总投资概算约为422亿元。实际建设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既有项目建设概况: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西至宜昌段起始于武汉西枢纽,经过武汉市蔡甸区,孝感市汉川市,仙桃市,潜江市,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宜昌市枝江市、夷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止于宜昌市伍家岗区高家店枢纽互通(沪渝高速与鸦猇高速交叉点),里程长度约为265.7公里,高家店枢纽互通往西设置连接线,连接宜昌收费站后,总里程长约为271公里。公路为双向4车道,全封闭的高速公路,路面设计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全线于2006年完成沥青混凝土路面加铺。其他:参加第二次招标的投标人需要按第二次招标文件的要求重新获取招标文件,如因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而造成投标人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安排退回原汇款账户,参加第二次招标的投标人需要按第二次招标文件的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如因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造成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失败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负责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质量交工专项检测服务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工程交工试验检测的要求和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对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进行交工检测,包括对工程实体、原材料、外观等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内业资料进行审查,并提交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交工检测报告。配合招标人开展交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HYJAJC-1标段(第二次)计划工期:19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4-30合同估算价:350.00万元2.3其他:服务期从项目签订合同至完成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质量专项检测服务全部工作止,实际服务开始及终止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3.5本项目属性:3.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20%=69%)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4)为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对应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中心试验室提供试验检测服务的法人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3月31日至2026年04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0日09时3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6.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7.评标办法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仙桃市沪渝高速公路G50排湖收费站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邮编:433004邮编:430033联系人:任女士联系人:李瑞电话:07282810991电话:027-83861967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2026年03月30日附录: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标段资质等级要求HYJAJC-1同时具备: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等证件扫描件(各项证书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3、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通过评审。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企业资质(格)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标段业绩最低要求HYJAJC-1业绩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不少于30km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质量专项检测工作;2、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不少于30km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试验检测工作(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2、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扫描件;②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交工验收证书等)扫描件。上述材料应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3、“近5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5、若单个合同包含多条里程不少于30km的不同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质量专项检测或者交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试验检测工作(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可分别予以计算;若单个合同包只含一条里程不少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里多个施工标段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质量专项检测或者交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试验检测工作(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仅按一项业绩计算。6、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业绩方可视为投标人业绩。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9、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10、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标段人员数量主要人员要求HYJAJC-1项目负责人1同时具备:1.高级工程师;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交通工程专业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3.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质量专项检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者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试验检测工作(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1同时具备:1.高级工程师;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交通工程专业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3.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质量专项检测工作的技术负责人,或者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试验检测工作(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2、主要人员证书证明材料要求:职称证、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3、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扫描件;②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交工验收证书等)扫描件。上述材料应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及人员履职情况,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4、近5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5、若单个合同包含多条不同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质量专项检测或者交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试验检测工作(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可分别予以计算;若单个合同包只含一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里多个施工标段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质量专项检测工作或者交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试验检测工作(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仅按一项业绩计算。6、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9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标段信誉最低要求HYJAJC-1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被宣告破产,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5、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4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3、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附录5重大偏差一览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审因素重大偏差认定标准1形式评审内容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2投标人名称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中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3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4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5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6报价唯一一份投标文件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7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8资格评审内容营业执照未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效9基本账户开户证明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至少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否则属于重大偏差:(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0资质要求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同时具备:(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或同时提供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和资质认定证书)等证件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4、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通过评审。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格)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11业绩要求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业绩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不少于30km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质量专项检测工作;(2)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不少于30km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试验检测工作(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3、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扫描件;②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交工验收证书等)扫描件。上述材料应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4、“近5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6、若单个合同包含多条里程不少于30km的不同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质量专项检测或者交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试验检测工作(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可分别予以计算;若单个合同包只含一条里程不少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里多个施工标段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质量专项检测或者交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试验检测工作(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仅按一项业绩计算。6、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业绩方可视为投标人业绩。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12信誉要求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2、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被宣告破产,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4、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4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被评为D级;5、投标人存在下列任一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近三年”是指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6、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注: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1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1)高级工程师;(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交通工程专业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3)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质量专项检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者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试验检测工作(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项目负责人。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1)高级工程师;(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交通工程专业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3)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质量专项检测工作的技术负责人,或者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试验检测工作(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技术负责人。3、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主要人员证书证明材料要求:职称证、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2)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扫描件;②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交工验收证书等)扫描件。上述材料应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及人员履职情况,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3)近5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4)若单个合同包含多条不同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质量专项检测工作或者交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试验检测工作(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可分别予以计算;若单个合同包只含一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里多个施工标段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质量专项检测工作或者交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试验检测工作(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仅按一项业绩计算。(5)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9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14投标人身份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10)为本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中心试验室提供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服务的法人单位。15响应性评审内容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16投标价格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2)投标人的分项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分项报价(如有)超过相应的分项限价(如有)。1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