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中心城区北部地区给排水管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二标段招标公告

施工,勘察,市政设计,工程总承包 河北 58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6-03-25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施工,勘察,市政设计,工程总承包 归属地: 河北 邯郸市
招标人: 武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告类别: 招标
预算: 41635.71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2026-04-15
建设规模: 本项目武安市中心城区北部地区给排水管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二标段总投资万元,建安工程估算价41027.80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实施11条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热力、中水、通信、照明、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及必要的临时调水措施。11条道路分别为中山大街、明一街、南关街、明二街、明三街、规划路、同安街、裕祥路、芳北路、明芳路及芳南路。中山大街(北环至裕祥路),道路红线宽度50米,城市主干道,长约834米,随道路修建铺设给排水、电力、热力、中水、通信、照明、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明一街(明芳路至裕祥路),道路红线宽度14米,城市支路,长约387米,随道路修建铺设给排水、电力、热力、照明、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南关街(北环至裕祥路),道路红线宽度25米,城市支路,长约834米,随道路修建铺设给排水、电力、通信、照明、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明二街(明芳路至裕祥路),道路红线宽度14米,城市支路,长约387米,随道路修建铺设给排水、电力、热力、照明、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明三街(芳南路至芳北路),道路红线宽度14米,城市支路,长约386米,随道路修建铺设给排水、电力、照明、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规划路(芳南路至明芳路),道路红线宽度14米,城市支路,长约215米,随道路修建铺设给排水、电力、照明、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同安街(北环至裕祥路),道路红线宽度30米,城市支路,长约855米,随道路修建铺设给排水、电力、热力、通信、照明、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裕祥路(中山大街至明一街),道路红线宽度50米,城市主干道,长约260米,随道路修建铺设给排水、电力、热力、中水、通信、照明、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芳北路(中山大街至明三街),道路红线宽度14米,城市支路,长约897米,随道路修建铺设给排水、电力、热力、照明、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明芳路(中山大街至北门外街及四龙庙街段至同安街),道路红线宽度30米,城市次干道,长约980米,随道路修建铺设给排水、电力、热力、中水、通信、照明、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芳南路(中山大街至同安街),道路红线宽度14米,城市支路,长约1459米,随道路修建铺设给排水、电力照明、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新建雨污合建泵站一座,雨水泵站流量为10m3s,污水泵站流量为0.35m3s,同步实施雨污水泵站进出水管线等配套设施。建设地点:武安市。
招标范围: 河北欧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1.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1.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1.4自2021年3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勘察或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设计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作为业绩证明资料。勘察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作为业绩证明资料。工程总承包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须体现出公司名称);(二)拟派
人员资质: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1.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1.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1.4自2021年3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勘察或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设计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作为业绩证明资料。勘察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作为业绩证明资料。工程总承包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须体现出公司名称);(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1.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同时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3.1.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7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8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9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岩土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业绩资格: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1.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1.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1.4自2021年3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勘察或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设计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作为业绩证明资料。勘察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作为业绩证明资料。工程总承包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须体现出公司名称);(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1.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同时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3.1.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7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8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9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岩土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三)其他:3.1.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1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1.1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上业绩可以是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企业信用等级: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1.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1.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1.4自2021年3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勘察或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设计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作为业绩证明资料。勘察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作为业绩证明资料。工程总承包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须体现出公司名称);(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1.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同时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3.1.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7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8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9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岩土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三)其他:3.1.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1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1.1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上业绩可以是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

公告正文

武安市中心城区北部地区给排水管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二标段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武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河北欧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3-2600: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4-1509:00武安市中心城区北部地区给排水管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二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武安市中心城区北部地区给排水管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二标段已由武安市行政审批局以武安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武安市中心城区北部地区给排水管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武审投批复(2024)1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和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武安市中心城区北部地区给排水管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二标段总投资/万元,建安工程估算价41027.80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实施11条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热力、中水、通信、照明、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及必要的临时调水措施。11条道路分别为中山大街、明一街、南关街、明二街、明三街、规划路、同安街、裕祥路、芳北路、明芳路及芳南路。中山大街(北环至裕祥路),道路红线宽度50米,城市主干道,长约834米,随道路修建铺设给排水、电力、热力、中水、通信、照明、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明一街(明芳路至裕祥路),道路红线宽度14米,城市支路,长约387米,随道路修建铺设给排水、电力、热力、照明、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南关街(北环至裕祥路),道路红线宽度25米,城市支路,长约834米,随道路修建铺设给排水、电力、通信、照明、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明二街(明芳路至裕祥路),道路红线宽度14米,城市支路,长约387米,随道路修建铺设给排水、电力、热力、照明、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明三街(芳南路至芳北路),道路红线宽度14米,城市支路,长约386米,随道路修建铺设给排水、电力、照明、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规划路(芳南路至明芳路),道路红线宽度14米,城市支路,长约215米,随道路修建铺设给排水、电力、照明、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同安街(北环至裕祥路),道路红线宽度30米,城市支路,长约855米,随道路修建铺设给排水、电力、热力、通信、照明、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裕祥路(中山大街至明一街),道路红线宽度50米,城市主干道,长约260米,随道路修建铺设给排水、电力、热力、中水、通信、照明、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芳北路(中山大街至明三街),道路红线宽度14米,城市支路,长约897米,随道路修建铺设给排水、电力、热力、照明、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明芳路(中山大街至北门外街及四龙庙街段至同安街),道路红线宽度30米,城市次干道,长约980米,随道路修建铺设给排水、电力、热力、中水、通信、照明、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芳南路(中山大街至同安街),道路红线宽度14米,城市支路,长约1459米,随道路修建铺设给排水、电力照明、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新建雨污合建泵站一座,雨水泵站流量为10m3/s,污水泵站流量为0.35m3/s,同步实施雨污水泵站进出水管线等配套设施。建设地点:武安市。2.2招标范围:本标段勘察、设计、建设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完成本标段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1635.71万元,其中勘察费:56.47万元、设计费:551.44万元、建安费41027.80万元。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30日历天;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64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2.4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1.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1.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1.4自2021年3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勘察或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设计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作为业绩证明资料。勘察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作为业绩证明资料。工程总承包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须体现出公司名称);(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1.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同时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3.1.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7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8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9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岩土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三)其他:3.1.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1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1.1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上业绩可以是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勘察、设计、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2600:00至2026-03-31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4-15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7.其他公示内容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王杞,联系电话:15632043312。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武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310-5639192电子邮箱:wasjg***.*****.***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13.联系方式招标人:武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欧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中兴路669号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人民路宝利大厦21层邮编:056300邮编:056000联系人:刘源项目负责人:王杞电话:0310-5639266项目负责人电话:15632043312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