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业务类型: |
勘察,检测,咨询 |
归属地: |
山东 济宁市 |
| 招标人: |
微山县贵诚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别: |
拟建 |
| 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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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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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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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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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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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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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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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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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微山县贵诚商贸有限公司年30万吨水煤浆加工项目(一期)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微山县贵诚商贸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及专家验收意见公示如下:一、工程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微山县贵诚商贸有限公司年30万吨水煤浆加工项目(一期)建设单位:微山县贵诚商贸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微山县付村镇高庄矿东二、公示内容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专家验收意见公示时间:2026年03月25日-2026年04月23日(20个工作日)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调查情况及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意见)。公众可通过发送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四、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五、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微山县贵诚商贸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微山县付村镇高庄矿东联系电话:刘工15106721392反馈日期:自公示后2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