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业务类型: |
工程总承包 |
归属地: |
湖北 十堰市 |
| 招标人: |
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告类别: |
招标 |
| 预算: |
519.94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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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 |
新建日处理200m³污水处理厂1座。新建污水主支管网3.312km,地面拆除及修复3525㎡;新建检查井、沉泥井、截流井约90座;新建排水沟0.31km及配套设施。项目采用改良型A²0+深度处理工艺,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限值,产生的污泥压缩后进行公害处理。 |
| 招标范围: |
湖北瑞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资质要求
| 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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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资质: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①②资质:①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②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 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 业绩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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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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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房县秦口污水处理厂项目(EPC)(HBFX-202603SZ-002001001)招标公告 房县秦口污水处理厂项目(EPC)(HBFX-202603SZ-002001001)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FX-202603SZ-0020010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房县秦口污水处理厂项目(EPC)已由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房发改审批[2026]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瑞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房县门古寺镇秦口村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200m³污水处理厂1座。新建污水主支管网3.312km,地面拆除及修复3525㎡;新建检查井、沉泥井、截流井约90座;新建排水沟0.31km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采用改良型A²0+深度处理工艺,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限值,产生的污泥压缩后进行无公害处理。其他:/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完成房县秦口污水处理厂项目(EPC)的施工图设计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施工:包括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3)采购: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4)其他: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及生活垃圾清运、扬尘防治、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凡工程中涉及到的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合同履行等全面负责。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标段划分:1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4-21合同估算价:519.94万元2.3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联合体指各成员)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①②资质:①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②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2)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联合体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6其他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3月23日至2026年03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14日0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6.投标相关事宜1.本项目采用施工过程结算。2.本项目将按照湖北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评标错误快速纠正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履行评标结果核验和错误快速纠正程序。3.房县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采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APP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CA证书。(2).投标时,打开"标证通"APP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APP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CA锁所有应用场景。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7.评标办法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评定分离”(票决法)方式实施。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瑞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房县城关镇丁字街24号地址:房县城关镇白土村新水厂路688号(广济医院向南300米)邮编:442100邮编:442100联系人:刘磊联系人:付琴电话:13733548350电话:15571960923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03905934@qq.com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2026年03月22日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