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高新区产业园提档升级项目-进宝路(许安路-招宝路)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施工,建筑设计,市政设计,公路设计 江苏 68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6-03-19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施工,建筑设计,市政设计,公路设计 归属地: 江苏 连云港市
招标人: 连云港中昊投资有限公司 公告类别: 招标
预算: 1285.57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建设规模: 连云港高新区产业园提档升级项目一进宝路(许安路一招宝路)新建工程,进宝路规划为园区南北向次干路,连接许安路与招宝路,交通功能显著。红线宽度24米,一块板形式,两侧人非共板各3.5米,机动车道宽17米。2.6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285.5653372.7
招标范围: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标段名称:连云港高新区产业园提档升级项目-进宝路(许安路-招宝路)新建工程施工2.2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智慧物流产业园2.3 建设内容:进宝路起于许安路,终于招宝路,道路全长636.129m,道路宽24m,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2.4 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2.5 工程规模:连云港高新区产业园提档升级项目一进宝路(许安路一招宝路)新建工程,进宝路规划为园区南北向次干路,连接许安路与招宝路,交通功能显著。红线宽度24米,一块板形式,两侧人非共板各3.5米,机动车道宽17米。2.6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285.565337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连云港高新区产业园提档升级项目-进宝路(许安路-招宝路)新建工程施工,具体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交安工程(系统需接入连云港市交警支队统一的信号控制系统平台)、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2.9 工期:180日历天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是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2拟选派
人员资质: 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注: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注:除以上描述的竣工验收证明外,其他所有的初步验收、交工验收、完工验收等均不认可)。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注:(1)类似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如果因上传的证明资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不予认可。(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否则不予认可。(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①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②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③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④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所用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3)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等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业绩资格: 招标公告连云港高新区产业园提档升级项目-进宝路(许安路-招宝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云港高新区产业园提档升级项目-进宝路(许安路-招宝路)新建工程已由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高审批复【2024】34号、连高审批复【2025】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中昊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标段名称:连云港高新区产业园提档升级项目-进宝路(许安路-招宝路)新建工程施工2.2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智慧物流产业园2.3 建设内容:进宝路起于许安路,终于招宝路,道路全长636.129m,道路宽24m,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2.4 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2.5 工程规模:连云港高新区产业园提档升级项目一进宝路(许安路一招宝路)新建工程,进宝路规划为园区南北向次干路,连接许安路与招宝路,交通功能显著。红线宽度24米,一块板形式,两侧人非共板各3.5米,机动车道宽17米。2.6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285.565337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连云港高新区产业园提档升级项目-进宝路(许安路-招宝路)新建工程施工,具体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交安工程(系统需接入连云港市交警支队统一的信号控制系统平台)、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2.9 工期:180日历天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是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注: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注:除以上描述的竣工验收证明外,其他所有的初步验收、交工验收、完工验收等均不认可)。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注:(1)类似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如果因上传的证明资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不予认可。(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否则不予认可。(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①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信用等级: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注: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注:除以上描述的竣工验收证明外,其他所有的初步验收、交工验收、完工验收等均不认可)。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注:(1)类似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如果因上传的证明资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不予认可。(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否则不予认可。(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①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②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③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④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所用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3)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等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5.评标办法5.1 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1)投标所用企业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3)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5)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未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5.2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5.2.1 投标报价评审: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5.2.2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在40家(含)以下时,对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1)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 ~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86%。(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5.2.3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40家时,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40 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 A(报价平均值A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开标时从以下 2 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1)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2)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B,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 ~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86%。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4日。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3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8.其他要求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8.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9.发布公告的媒介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10.联系方式10.1招标主体招标人:连云港中昊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电话:0518-80238768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9楼代理机构邮编:222000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83834610.2相关部门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8-85858502 10.3异议渠道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异议,异议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 CA证书和电子签章;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使用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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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高新区产业园提档升级项目-进宝路(许安路-招宝路)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0]连云港高新区产业园提档升级项目-进宝路(许安路-招宝路)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E3207011837000298JS320772项目名称连云港高新区产业园提档升级项目-进宝路(许安路-招宝路)新建工程标段编号E3207011837000298001001JS320772标段名称连云港高新区产业园提档升级项目-进宝路(许安路-招宝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连云港高新区产业园提档升级项目-进宝路(许安路-招宝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云港高新区产业园提档升级项目-进宝路(许安路-招宝路)新建工程已由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高审批复【2024】34号、连高审批复【2025】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中昊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标段名称:连云港高新区产业园提档升级项目-进宝路(许安路-招宝路)新建工程施工2.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智慧物流产业园2.3建设内容:进宝路起于许安路,终于招宝路,道路全长636.129m,道路宽24m,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2.4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2.5工程规模:连云港高新区产业园提档升级项目一进宝路(许安路一招宝路)新建工程,进宝路规划为园区南北向次干路,连接许安路与招宝路,交通功能显著。红线宽度24米,一块板形式,两侧人非共板各3.5米,机动车道宽17米。2.6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285.565337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连云港高新区产业园提档升级项目-进宝路(许安路-招宝路)新建工程施工,具体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交安工程(系统需接入连云港市交警支队统一的信号控制系统平台)、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类别:□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2.9工期:180日历天2.10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是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注: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注:除以上描述的竣工验收证明外,其他所有的初步验收、交工验收、完工验收等均不认可)。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3.4.1□企业?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注:(1)类似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如果因上传的证明资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不予认可。(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否则不予认可。(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①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②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③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④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所用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3)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等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格审查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5.评标办法5.1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1)投标所用企业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3)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5)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未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5.2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5.2.1投标报价评审: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5.2.2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在40家(含)以下时,对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1)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86%。(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5.2.3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40家时,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40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A(报价平均值A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开标时从以下2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1)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2)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B,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86%。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4日。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8.其他要求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8.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9.发布公告的媒介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上发布;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10.联系方式10.1招标主体招标人:连云港中昊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电话:0518-80238768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9楼代理机构邮编:222000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83834610.2相关部门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0518-8585850210.3异议渠道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异议,异议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使用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新点软件朱工张工王工0512-58188503199621087691996210926319962108931广联达郑磊刘书丹1381233256818651253807江苏恒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CA名称:CFCA孙丽丽耿立珍公司客服18005133017(微信同号)17751872787(微信同号)4001662366江苏省数据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CA名称: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周梦雪魏飞客服电话15298603303182613191914000251010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下载和办理网址:***.*****.***/#/allActivated?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