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业务类型: |
规划 |
归属地: |
新疆 喀什地区 |
| 招标人: |
喀什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促进局 |
公告类别: |
招标 |
| 预算: |
200.00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2026-04-02
|
| 建设规模: |
喀什经济开发区扩区并调区规划方案编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 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 04 月 02 日 11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招标范围: |
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 企业资质: |
具备城乡规划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 |
| 人员资质: |
项目负责人针对本项目须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经常性联 系,负责安排及全面督导项目的实施、管理及服务工作,根据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①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且具有城乡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专业 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 5 分; ②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且具有城乡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专业 副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 3 分; ③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且具有城乡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专业 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 1 分。 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每提供 1 人得 0.5 分,最高的 3 分; ②投入的服务团队人员具有城乡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高级工 程师职称,每提供 1 人得 0.5 分,最高的 4 分; ③投入的服务团队人员具有土地资源管理、城市与区域规划、产业经济、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专业(以学历或学位证书 为准),每提供 1 人得 1 分,最高的 5 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连 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 |
| 业绩资格: |
1、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提供其采购人的联系方式及业绩 |
| 企业信用等级: |
注意 事项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 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 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 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经办人将查询网站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如响应文件中提供时将直接使用响应文 件中提供的查询网站打印)。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 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 格审查依据。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 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 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
23.4 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在确定中标人前,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中标候选人的信 用记录,采购人将确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存在不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为中标人。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 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查询)、“中 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开标现场查询核实);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查询)、“中国政府采购 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开标 现场查询核实)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 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首页-点击 信用服务-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 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开标现场查询核实); |
公告正文
[政采云]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喀什经济开发区扩区并调区规划方案编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喀什经济开发区扩区并调区规划方案编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2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KSJJKFQZFCG(GK)2026-01项目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扩区并调区规划方案编制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2000000最高限价(元):2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扩区并调区规划方案编制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0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过扩区并调区规划方案编制,有效拓展发展空间、优化空间范围,为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强化对外开放平台功能、提升区域辐射引领作用、创造更多优质就业岗位提供必要的空间承载基础。科学合理编制成果,形成喀什经济开发区扩区并调区规划方案,并根据相关需求编制扩区并调区相关申报材料,经喀什地区层面审查后,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部门,最终上报国家相关部门。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成果编制完成并配合采购人完成喀什地区层面审查,并形成完整材料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部门,最终上报国家相关部门(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2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2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操作指南。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促进局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联系方式:185099800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喀什市新城南路5号院金洋芋大厦11楼联系方式:1573948979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钱国虎电话:15739489796附件信息:招标文件-喀什经济开发区扩区并调区规划方案编制采购项目2026.3.11.pdf938.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