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业务类型: |
施工,建筑设计,工程总承包 |
归属地: |
广东 广州市 |
| 招标人: |
广州市花都宏基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别: |
招标 |
| 预算: |
2335.70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202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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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 |
总用地面积2722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6100.9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5655.68平方米(居民住宅部分2446.74平方米,政府公配部分743.36平方米,国有企业部分2465.58平方米),住宅楼首层架空不计容建筑面积445.31平方米。项目包含住宅楼、综合楼、地面停车场,其中住宅楼首层架空、2-8楼为居民住宅;综合楼1-3层为商铺、办公及居委用房;4-7层计划打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提供机动车停车位3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74个。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3209㎡,最大建筑高度约26m,最大单跨跨度8.52m。 |
| 招标范围: |
广东国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 企业资质: |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
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
| 人员资质: |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施工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业绩资格: |
本项目资格审查无业绩要求。 |
| 企业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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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福宁路15-17号危旧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电子标】 福宁路15-17号危旧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电子标】投资项目代码2601-440114-17-01-542563,2601-440114-17-01-528080投资项目名称福宁路15-17号危旧房改造项目(住宅部分);福宁路15-17号危旧房改造项目(公房部分)招标项目名称福宁路15-17号危旧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名称福宁路15-17号危旧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告性质正常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福宁路15-17号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来源构成企业自筹:国有投资,集体投资招标范围及规模总用地面积2722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6100.9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5655.68平方米(居民住宅部分2446.74平方米,政府公配部分743.36平方米,国有企业部分2465.58平方米),住宅楼首层架空不计容建筑面积445.31平方米。项目包含住宅楼、综合楼、地面停车场,其中住宅楼首层架空、2-8楼为居民住宅;综合楼1-3层为商铺、办公及居委用房;4-7层计划打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提供机动车停车位3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74个。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3209㎡,最大建筑高度约26m,最大单跨跨度8.52m。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设计、建设阶段全过程总承包管理和综合协调、采购、施工、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工程总承包,配合办理报建、报批,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审核,配合发包人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等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条款。(具体详见招标公告)工期(交货期)本项目的总工期暂定为39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65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335.69900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国内申请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备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1条要求)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1条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3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施工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具体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无业绩要求。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02-1500:00:00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3-1009:30:00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3-1009:30:00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6-03-1009:30:00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宏基实业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大布路23号招标人联系人罗钊联系电话020-8686619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国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汇晶西一街1号815-818室招标代理联系人钟小凤联系电话15602400726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0-36897092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登录企业库登录企业库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相关附件:招标文件(定稿)-福宁路15-17号危旧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oc招标文件(定稿).pdf合同(定稿)-福宁路15-17号危旧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ocx招标公告(定稿)-福宁路15-17号危旧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oc福宁路15-17号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简版).pdf招标公告(定稿).pdf设计任务书.pdf可研-福宁路15-17号危旧房改造项目(居民部分).pdf资金来源说明.pdf招标申请函.pdf招标人声明.pdf招标代理委托书.pdf建设单位授权代表证明书.pdf关于前期基础资料收集完成的说明.pdf关于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函.pdf可研-福宁路15-17号危旧房改造项目(公房部分).pdf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pdf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