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业务类型: |
规划 |
归属地: |
新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 招标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四团城镇管理和生态保护中心 |
公告类别: |
竞谈 |
| 预算: |
146.00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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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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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新疆崇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 企业资质: |
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 |
| 人员资质: |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 业绩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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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信用等级: |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以出售文件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为准) |
公告正文
【政采云】新疆崇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四团连队规划编制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四团连队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兵团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9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TZB-2026-001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四团连队规划编制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460000最高限价(元):146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四团连队规划编制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146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完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四团第一单元连队规划(六连、九连、团直、绿化糖业)、第二单元连队规划(八连、十连、十一连、十五连、十七连)、第三单元连队规划(一连、二连、五连、种子站)、第四单元连队规划(十二连、十三连、十四连)、第五单元连队规划(十六连、十八连、十九连)四个单元的连队规划,工作内容包含规划文本、图件、成果数据及相关附件。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包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完成并提交规划印发稿等所有服务内容,如遇特殊情况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完成。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4.其他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以出售文件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为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1月07日至2026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兵团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免费获取电子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9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投标“投标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1月19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评标管理-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1、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应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请在领取磋商文件的有效日期内领取文件,过期将无法领取。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截止日后,请持续关注本项目后续网上发布澄清变更等内容。若再次发布磋商公告,第一次成功领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重新领取磋商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兵团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操作指南-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或点击链接:***.*****.***/site/detail?parentId=189171&articleId=CZ0bD526ZE+CHX5isJvt0w==&utm=site.site-PC-4840.633-pc-websitegroup-secondlevelpage-front.1.2e96d52081d811eebbd67dd2372c0b9a自行进行申领。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启时间后2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7、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替代保证金及进行预付款增信,支持供应商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合同融资。成交供应商若想了解或使用相关金融服务,可登录【兵团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专题或直接登录【兵团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服务平台】查看:直达链接:***.*****.***/luban/finance/xinjiang金融服务支撑热线:400-903-95838、特别提示: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四团城镇管理和生态保护中心地址:新疆伊犁霍城县六十四团可克达拉西街8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许庆项目联系方式:1869991716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崇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273号伊犁路政海事小区综合楼245号传真:/项目联系人:淡家乐项目联系方式:19990999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