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档案用房、莲前交警中队及车驾管岛内办证公共服务窗口业务用房项目工程材料检测竞价公告

检测 福建 99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6-01-02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检测 归属地: 福建 厦门市
招标人: 市公安局 公告类别: 竞价
预算: 57.00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建设规模: 用地面积46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1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45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概算11819万元,甲级基础。主要建设公安档案业务用房、莲前交警中队及车驾管岛内办证公共服务窗口业务用房、室外配套设施、两层地下停车场等。
招标范围: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人员资质:
业绩资格: 2、 本项目通过“厦门公安小额竞价平台”采用以最低价中标方式采购。中标后,中标方需在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
企业信用等级:

公告正文

市公安局档案用房、莲前交警中队及车驾管岛内办证公共服务窗口业务用房项目工程材料检测竞价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XMGAJJ2025C147采购项目名称:市公安局档案用房、莲前交警中队及车驾管岛内办证公共服务窗口业务用房项目工程材料检测项目联系人:苏项目联系方式:15980820170竞价开始时间:2026-01-0512:00:00竞价结束时间:2026-01-0712:00:00采购预算合计(元):570021.5评审方式:最低价格评审法供应商资质: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检测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证书;(省外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在承接质量检测业务之前,还须取得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类检测备案证书或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备案证书)。2、竞价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他要求:一、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思明区洪莲中二路与洪莲路交叉口西南侧。2、项目建设规模:用地面积46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1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概算11819万元,甲级基础。主要建设公安档案业务用房、莲前交警中队及车驾管岛内办证公共服务窗口业务用房、室外配套设施、两层地下停车场等。3、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砂、石、水泥、试块、钢筋、电线电缆、管材配件、装饰装修材料等用于工程实体建设的原材、构配件、工艺检验及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材料检验检测。二、报价要求1、本工程暂估价:570021.50元(按《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项目收费参考标准》(闽建质安协检[2023]3号)计费后3.5折计取),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报价完成后,最低价投标单位将相关资料提交招标人审核,审核无误后,确定为最终中标人。2、投标人以本项目检测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括完成检测相关的所有内容和配合工作及风险等费用进行报价。3、投标人根据附件的暂估量清单,参考《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建质安协检[2023]3号)进行报价,与暂估价计算出下浮系数,例如最后中标报价为4888589.86元,则下浮系数=4888589.86/570021.50*35%=30%。三、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财政资金项目,中标人按照参建各方认定的实际工作量报送结算,参照中标下浮比率,并以厦门市(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的费用或建设(代建)单位以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后的费用作为支付依据。最终金额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出具的财务结(决)算报告中的金额为准,取得结(决)算报告后,如因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后出现调整,其最终款项应多还少补。若概算将此次招标范围内的费用与其它费用合并批复,则多笔费用合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概算批复单项金额,若超出概算批复单项金额,则各项目结算费用按概算批复比例分摊。2、本项目通过“厦门公安小额竞价平台”采用以最低价中标方式采购。中标后,中标方需在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材料复印件。若存在弄虚作假,视为虚假应标,取消中标资格。3、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检测通知后3个日历日内到现场进行检测,并满足采购人的工程进度要求。项目备注:质保期:0年交付时间:2027-03-2700:00:00交付地点:项目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