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业务类型: |
施工,工程总承包,公路设计 |
归属地: |
陕西 宝鸡市 |
| 招标人: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
公告类别: |
询价 |
| 预算: |
37083.40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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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 |
工程概况
310国道磻溪至高家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东起宝鸡市眉县青化村,与老310 国道西安段相接,向西经磻溪镇、八鱼镇、马营镇,渭滨区石鼓镇、神农镇、高家镇,止于太寅村,与 310 国道相接,路线全长97.150公里。本分部施工段落为K90+837.5-K96+695,线路总长度6.1km。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路标准,设计时速采用80kmh,整体式路基25m,分离式路基2*12.75m,其中与项目起点衔接的周至段310国道、与终点衔接的310国道均为二级路标准,双向双车道,设计时速60kmh,终点通过设置渐变段与既有国道实现路基宽度的平顺过度。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余桥涵及路基1100,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实施 310 国道宝鸡段改建对于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完善路网布局,缓解主城区交通拥堵,服务和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和乡村振兴,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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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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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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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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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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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310国道磻溪至高家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三分部砂筒支座询价采购 砂筒支座询价文件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拟组织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310国道磻溪至高家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三分部施工所需砂筒支座进行询价采购,采购方式为铁建云链公开询价。使用单位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310国道磻溪至高家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三分部。一、工程概况310国道磻溪至高家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东起宝鸡市眉县青化村,与老310国道西安段相接,向西经磻溪镇、八鱼镇、马营镇,渭滨区石鼓镇、神农镇、高家镇,止于太寅村,与310国道相接,路线全长97.150公里。本分部施工段落为K90+837.5-K96+695,线路总长度6.1km。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路标准,设计时速采用80km/h,整体式路基25m,分离式路基2*12.75m,其中与项目起点衔接的周至段310国道、与终点衔接的310国道均为二级路标准,双向双车道,设计时速60km/h,终点通过设置渐变段与既有国道实现路基宽度的平顺过度。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余桥涵及路基1/100,其它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实施310国道宝鸡段改建对于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完善路网布局,缓解主城区交通拥堵,服务和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和乡村振兴,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设计期4个月,施工合同工期30个月(不含交安、路面、绿化工程),三分部项目投资约37083.4万元。路基工程:路基共计6段/3.28km,其中挖方30.4万方,填方24.1万方,涵洞6座,1-4(孔-米)钢波纹管涵3座,1-1(孔-米)钢波纹管涵1座,1-4(孔-米)钢筋混凝土盖板涵2座。桥梁工程:桥梁共计6座/2198.4m。其中特大桥1座,三分部负责施工该特大桥K90+837.5-K91+705段(跨宝成铁路2*95m转体桥往小里程500m),计867.5m。大桥4座/1249.9m,中桥1座81m。本次询价箱梁砂筒支座,具体型号要求数量见“采购内容”。二、采购人信息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需用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310国道磻溪至高家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三分部联系人:孙超15804941585邮箱:763311324@qq.com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宝鸡西高速服务区三、采购内容1)本次采购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详见下表: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砂筒支座见图纸套1000说明:1、本次报价为到站价格,到站价合价为含税合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损耗及各种税费。2、以上表中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数量以现场双方验收并经最终确认的数量为准。3、验收方式:现场点数验收,作为结算数量。2)技术规格书:1、质量标准:符合询价文件图纸设计要求2、包装物供应与回收:无3、损失赔偿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修理、更换、赔偿责任与方式,以及相应费用的承担。四、交货地点:交货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高家镇中铁十四局指定工作区域,因乙方不能按时按量保质供货,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停工、工期延误、信誉受损等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100%全额赔偿。四、合格的报价人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和会计制度。六、产品报价1)本次产品的报价为到站总价,包括出厂至采购方工地车板交货前所有费用及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2)到站单价为固定单价结算。3)结算周期:每月11日至下月10日。七、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先提供发票后付款原则;实收数量以工地验收合格物资的数量为准,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入库单据作为结算依据,在每个月10日为结算日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单据核对,并确定无误后,采用“一票制”结算,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结算期限: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承兑或铁建银信等方式进行支付,采取月结方式,在乙方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60日后甲方支付当批货款的60%,90日内支付至当批货款的80%,六个月内支付至当批货款的100%。付款周期根据业主计量款情况调整。(若货款、质保金逾期支付,均不计利息和损失)。八、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10:00时前将报价单及资质在铁建云链网进行网上报价。九、评审采用最低价评审法,通过技术、服务、报价等评审委员会(项目部成立设备物资领导小组)对各报价人评审,确定中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310国道磻溪至高家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三分部2025年12月29日